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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
 
更新日期:2019-11-28   来源:基层农技推广   浏览次数:56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1、有利于健全乡村治理组织,增农业的变革力度,打破政策、体制和农村公共管理制度治理异化的构筑。现代农业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

 
1、有利于健全乡村治理组织,增农业的变革力度,打破政策、体制和农村公共管理制度治理异化的构筑。现代农业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乡村受制度、体制上的惯性冲击、阻滞和缺位,造成利益分配和参与诉求机制的不完善,形成社会各阶层的博弈和对立,阻断了民主政治建设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迟缓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通过乡村治理制度的创新,突破农业问题的瓶颈,这即是国家治理、农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基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要务,是推动政治民主体制的基石,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制度的安排和力量源泉。建立良性乡村自治组织,这对恢复农民个体对基层政府的认同,对加剧的干群冲突对立所引发的社会治理危机的化解,对于在实现乡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互利受益、共同发展中为乡村治理奠定善治的基础。
2、有利于探索出乡村治理的路径选择,弥补制度理论的缺陷,满足富国强民的客观需求。乡土中国,是构成整个社会的基础,探索出自我持续发展的道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通过乡村治理制度的创新,借鉴以往乡土社会优秀文化的培育和基层权力、民主、法制制度的经典,在国家行政和社会自治的相互作用下,突破小农家庭的理性,实现乡村自治,成为政府与农业合作组织的中间力量,将小农群体的集体自治联合纳入到乡村治理的框架,以乡村主体形式依法治理,打破了政府、乡镇、村委制度缺位的尴尬局面。通过对群众性组织最基本的确认和保护,共同参与市场运作、生产和乡村公共管理,这不仅体现了多元参与的良性治理,也有利于自我保护能力和竞争力的提高。
3、有利于改变中国农村的现状,提高聚合性思维,走出共同富裕的道路。农业具有弱质高依赖性,中国农民承受着本土和乡土双重脉络的影响,碎片化的民众管理必然瓦解其各要素的整合实力。通过乡村治理制度的创新,借助依靠市场和政府的手段,强化底线意识、危机意识,建立良性乡村自治组织,盘活农业生产要素,拓展农业增值功能,聚合家庭经营式的一家两制土地主体,以乡村普惠机制,形成共同价值认同,推动一、二、三产业与乡村间的深度融合,以此来化解乡村内外部的生存危机,抵御制度、资本、就业、文化、道德、人才、产品等的蚀损、冲击和不可逆转的转嫁,从而获取农业经济发展的张力和动力。
4、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转型,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农业现代化是基于对传统农业的改造,运用现代工业的科学发展、技术进步所形成的发达农业,这是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变更的必然结果。通过乡村治理制度的创新,围绕现代农业专业化、社会化、集约化,不断挖掘拓展农业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利益分配,多方力量参与的多种乡村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农业、工业一体化深度融合,使农业生产贯穿到产前、产中、产后中的各个环节。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发展特色产品加工、流通渠道,筑渠分流,拓展就业途径,形成多元利益为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以此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进步。
5、有利于培养职业农民创业发展,吸引人才和发展要素,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人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因素,人才更是在农业生产要素当中起决定的因素。通过乡村治理制度的创新,乡村自治组织要把新农民建设作为解决农村、农业问题的核心工作来抓,整合乡村、个人、集体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协调私权与公权的平衡,内部协调分工,加强生产管理,外部发挥桥梁作用,合作、联合科研、政府技术部门技术辅导、培训,培养起有闯劲、懂技术、会管理、明法律、有情怀的时代新农民,从而推动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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