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场地设施
场地设施是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开展服务的载体。中心的场地设施多分为室外和室内设施。室外设施包括足球场、游泳池、室外健身器材和规则的塑胶田径跑道等,室内设施可以根据本地的优势项目进行规划和建设,设有乒乓球馆、路拳道馆、武术馆和多功能用房等。国家体育总局对中心创建设施内容规定:“配建室外标准篮球场2片,室外五人制足球场1片,室外健身路径,室内适合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项目活动的综合馆1个”等,并要求这些场地设施全部向青少年开放。实地调研结果表明,大部分中心的场地设施能够满足需要。例如,福州市鼓楼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主体建筑共四层,分为综合馆和综合楼两个部分,其中综合馆建有室内游泳馆和室内综合球馆,综合楼配建有休闲区、乒乓球室、棋类室、台球室、武术室、技能训练室等,中心还配套有室外篮球场、五人足球场各一个。综合馆和综合楼可开展游泳、篮球、田径、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围棋、体操、武术、跆拳道,台球等活动项目,能容纳15O名青少年活动和训练,基本满足辖区青少年日常锻炼及比赛的需求。
2. 配套服务
完善的配套服务有助于青少年安全参与校外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体质提升。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培育管理模式先进的活动中心,提高活动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促进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可持续发展。”实地调研发现,各试点单位在配套服务方面均能达到一定标准,如上海市要求中心合理配备卫生间、门卫室、医务室等服务设施。广东省要求中心配套设施包括器材室、培训室、安保监控室等。福建省要求中心配备了配套的服务设施,如休息区、卫生间和淋浴室等。如鼓楼区中心拥有LED屏的休息区,便于家长关注孩子情况。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创建应注重服务青少年这一特定人群,在为青少年选择场地设施时,应根据开展项目的需要进行配建,同时在选择具体的场地设施时,不能局限于通用的标准场地设施,还应尽量考虑一些灵活、多样的场地和辅助器材。应加强配套服务,中心体育活动配套服务设施要体现出适龄、关怀和安全的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体育场馆、业余体校、体育公园、街道文体设施等资源,加强体教结合,提高社会认知,扩大影响力。培养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馆运营指导者,整合体育资源,逐步将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创建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
3. 安全保障
在中心的运营流程中,既要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活动环境,更要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场馆保障,确保青少年在中心安全快乐的活动。目前试点运营中心的安全设施除了传统的门卫看管外,智能化安全设施如智能化监控探头、门禁刷卡系统和实时播放LED屏幕更加高效保障青少年的安全。实地调研结果表明,福建省闽侯县中心的场馆、走廊和各个路口处等位置均安装了实时监控,中心围墙布置红外报警系统;鼓楼区在中心安装门禁系统,持证青少年可进入;思明区中心LED屏与门禁系统连接,可以在LED屏上实时显示人数,以便于监控中心内部运营,实时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