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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仁”之别
 
更新日期:2019-12-17   来源:东南学术   浏览次数:32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司马迁在《史记》中直言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并认为庄子之旨在于以诋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就其言观之,西汉思想界儒道之间似存

 
司马迁在《史记》中直言“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并认为庄子之旨在于“以诋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就其言观之,西汉思想界儒道之间似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冲突。“道”是先秦道家阐发其宇宙观、人生观和政治观的理论基础,相应地,“仁”是儒家理论的立论依据,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大体可以决定儒道两家的相对态势。
“道”与“仁”之辩首出于老子《道德经》,通行版《道德经》第十八章中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纷乱,有忠臣”,与第十九章“绝圣去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常被后世学者视作“道德”与“仁义”互相对立的直接证据,这两章的确表达了“大道”与“仁义”之间此殁彼彰的矛盾关系,正是“道”之不存,六亲不和,国之昏乱之时,才能见得所谓“仁义”、“孝慈”、“忠信”之属;同时,儒家所倡导的忠、信、礼、智等伦理价值也只有在被摒弃之后才能使民归“朴”,见得“大道”。老子肯定“绝仁弃义”,才能使民复归于自然而不矫作的孝慈,“绝巧弃智”,才能使民还反于不用法而无盗贼的清净。在此,“绝”和“弃”等否定性语言,的确表达了对于“仁”“义”“忠”“信”等观念的掷弃,但通观《道德经》全书,可发现老子常用的“不”、“无”、“弗”、“绝”、“弃”等消解性词语,主要是为了打破“有”的枷锁而引向一个更高的形上本体,即“无”,此处的“绝”和“弃”也并非是要表达对于“仁”“义”“忠”“信”等价值的彻底决裂,陈鼓应先生在谈《道德经》时,也提到“一般人只注意到老子“绝仁弃义”的主张,而实际上他反对的并非仁义本身,而是被统治者形式化并成为其道德工具,事实上老子也重‘仁’,《老子》八章即云‘与善仁’可见人际关系老子最重仁爱”。所以老子在此是在提示不打破“仁”“义”“忠”“孝”等桎梏,不抛弃智巧狡诈等机械之心不得反归于其宗的道理,而“仁”“义”等观念之所以是一种桎梏,需要被打破,乃在于由道家看来,“仁”和“义”等道德观念仅仅是一曲一偏的“有”,不能见得人性之大全,且拘泥于仁、义之行,往往带有人为之刻意,《庄子·徐无鬼》篇中有“君虽为仁义,几且伪哉!形固造形,成固有伐”,郭象就此有注曰“民将以伪继之耳,未肯为真也”,“仁义有形,固伪形必作”,成玄英有疏曰“仁义迹显,物皆丧真,故近伪本也”,“仁义二涂,并有形迹,故前迹既依,后形必造”,也就是“仁”、“义”之“名”必以有形之“迹”为依托,而一旦落于有形,且以此为嘉名,则必不免于刻意求之的矫饰伪作,“仁义”失去了其本真之质,并非是自然德性之显,因而也蒙蔽了非“虚一”不能致的真朴人性。《庄子·天道》篇中老聃与孔子的对话中,也透露了道家庄子一系对于儒门仁义的看法
“聃曰“请问:仁义,人之性邪?”孔子曰:“然,君子不仁则不成,不义则不生。仁义,真人之性也,又将奚为矣?”老聃曰:“请问:何谓仁义?”孔子曰:“中心物恺,兼爱无私,此仁义之情也。”老聃曰:“意,几乎后言!夫兼爱,不亦迂夫!无私焉,乃私也。夫子若欲使天下无失其牧乎?则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夫子亦放德而行,遁遁而趋已至矣!又何偈偈乎揭仁义,若击鼓而求亡子焉!意,夫子乱人之性也。”
此处,作者借老聃之口批评了孔子的仁义之说,认为其是乱人性之辞,所谓兼爱无私,虽是慈爱平等,兼济无私,但却是欲以人情之理介入万物之中,是发自于“有我”的伦理意义上的平等,而道家认为天地日月星辰等世间之物皆有其常序,无须以仁义之名扰其秩序,世间自有无须人为的兼爱之乐。就此而言,“仁”“义”之求虽在于求得以忠诚之心,愿万物安得其乐,持守慈爱平等,以无私之心兼爱生命,使人和物各得其所宜的理想社会,但其究竟是有为而致者,是因循“仁义”之名迹而致者,不及于“道”自然而成的常序,故老子要求孔子只需放任己德而逍遥行世,依顺天道而趋步人间即可,无须劝勉用力于仁义,由此可见“仁”在道家视域中,乃是需要被打破的藩篱,不执着于仁义之形名才能上反之于“道”。
此外,《道德经》第三十八章中提出了“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在这句话中,老子将“仁”、“义”看做是失却“道”与“德”后所流溢的社会价值,并将“礼”作为祸乱之首加以批判。“仁”“义”等伦理规范是在自然无伪的社会平衡状态被打破以后的生存要求,道行其间,人皆秉自然之德的至世,在老子看来,无疑是远远高于以仁义为标榜的道德世界的,当然更高于仅以“礼”之规范来约束和矫正人之行为的乱世。由此,道、德、仁、义、礼构成了一个递阶向下的过程,在此意义上的“道”与“仁”的相绌和对立,毋宁说更是一种优劣高低的价值次序。这样的等级序列在后世道家文献中也多有提及,如《庄子·天道》中“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赏罚已明而愚知处宜,贵贱履位;仁贤不肖袭情,必分其能,必由其名。以此事上,以此蓄下,以此治物,以此修身,知谋不用,必归其天,此之谓太平,治之至也。”此处庄子明确将仁义次列于道德之下,刑名、是非之属更列其下,《文子·上仁》篇中也有“古之为君者,深行之谓之道德,浅行之谓之仁义,薄行之谓之礼智。此六者,国家之纲维也。深行之则厚得福,浅行之则薄得福,尽行之,天下服。古者,修道德即正天下,修仁义即正一国,修礼智即正一乡。德厚者大,德薄者小”,对道德、仁义、礼智做了德之厚薄深浅之分,并在范围上排列了此六者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的强弱。
由上可以看出,道家与儒家都期待于一个秩序井然,人与物各得其宜的理想社会,但以仁义之心臻于斯与以自然无为之心臻于斯却是不同的,在道家看来,仁义礼智规范下的社会与自然和谐的道德之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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