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的严格船舶登记制度弊端
船舶登记制度分为封闭的船舶登记制度、半开放的船舶登记制度和开放的船舶登记制度。我国普遍采用的是传统的严格船舶登记制度,对可以在中国登记的船舶作出了颇多严格限制。相关内容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
首先,《条例》将登记范围限制在四种船舶,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
(4)事业法人的船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其中,更对船舶的中外出资比例作出了具体性的限制规定;
其次,《条例》否认船舶的双重国籍,规定船舶登记中国国籍必须中止或注销原登记国国籍,否则将不能取得中国国籍;
最后,《条例》对适任船员资格作出严格限制,规定中国籍船舶上应持适任证书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证书。在此种严格登记制条件下,船舶登记的条件更加严苛,程序更加繁琐。船舶若要在中国进行登记,须满足《条例》规定的上述条件,这势必导致登记成本上升,从而增加船舶营运负担,因此,许多中资船舶选择到开放登记制国家进行船舶登记。而这一选择,将引发中国航运规模减小、海关税收降低等一系列不良后果,不利于我国从“海洋大国”到“海洋强国”的转型。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中国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专章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进行了特别规定,然而在《办法》中,仅仅对自贸区船舶登记制度作出概括性规定,而并未对具体登记步骤和实践方法进行规定,没有对现有严格登记制的桎梏进行突破,传统船舶登记制度的弊端仍在影响着我国航运事业的发展。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优越的国际船舶制度实行条件
1.优越的航运地理位置
海南位于祖国大陆最南端,地理位置优越,是泛珠江三角洲、东盟经济圈和太平洋经济圈的交汇点,也是中国乃至东亚地区联通东南亚、南亚、大洋洲、非洲及欧洲的海上交通要道,是我国南方的重要的对外开放门户。
据统计,2017年海南洋浦地区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总值168.3亿元,同比增长2.2倍,其中对东盟出口总值122.9亿元,同比增长3.6倍,为海南洋浦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海南处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框架内,是“海上东盟”重要的交通枢纽。2019年3月29日,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会“中国—东盟省市长对话”分论坛在海南博鳌举行,围绕“中国—东盟互联与海南自贸港”主题,共商发展机遇,会上还签署了《共同倡议》。随着中国与东盟之间贸易活动的不断加强,环南海区域各国之间区域合作的增强,区域内外贸易需求与国际海运量也将持续增加。而海南特殊的地理位置,也决定了其在中国-东盟关系建设中的额、重要性。
2.强有力的海洋战略地位
海南自由贸易区紧邻我国南海区域,军事战略地位不言自明,其中涉及到与东南亚国家的南海主权纠纷问题、台湾问题以及南海资源平台的开发问题等一系列涉及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问题。在复杂多元的国际环境背景下,我国结合具体国情,在海南自由贸易区实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意义有二:
一是对南海岛礁及领海主权的庄严宣告。在领海内,我国享有完全的领土主权,实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是我国依据主权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对我国领土主权挑衅势力的强有力威慑。
二是对国家海洋实力的认可。从“海洋弱国”到“海洋大国”,再到与国际先进航运经验接轨,积极进行制度改革的“海洋强国”,中国在自贸区的改革举措,无不彰显着日益强大的国家海洋实力。
3.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2007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建立洋浦保税港区,这是我国继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和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之后,设立的第四个保税港区,也是我国在华南地区设立的首个保税港区。在洋浦保税港区内,凭藉同时享受保税区、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政策优惠,这一特殊而灵活的经济政策,体现了国家吸引外资、力图发展国际航运与物流行业的初衷。
此外在2018年,国务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从经济体制、创新实践等方面对海南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作出了具体指导,着重强调提升海南自贸区的国际航运能力,支持“利用现有方便旗船税收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自贸试验区落户登记”。《方案》表明国家对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支持与重视。
(三)顺应国际潮流的大势所趋
挪威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国家,于1987年通过《挪威国际船舶登记法》,规定了挪威国际船舶登记制度(NIS),在船舶种类、税金额度及船员配备等方面均作出了与传统登记制度不同的特别规定,此种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与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并存实施。NIS对其他国家,特别是欧洲海运发展国家改革海运政策、阻止本国籍船舶向外移籍等法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近三十年来,该项制度已在丹麦、德国、瑞典、意大利、日本及中国香港等几十个航运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得以实行。中国在海南自贸港进行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符合国际潮流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