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寻心》于1936年始,陆续发表在谈风社周黎庵等人创办于上海的论语派刊物《谈风》上,是老向为数不多的长篇小说之一。故事的主人公石抗日英雄全大杵,他在战争中失去了一条左臂膀和右手上的四个指头,战后被送入残废院养老,却不愿意过寡淡无味的生活:
可是据他自己陈述战功的时候说,连一颗赤淋淋的心也被敌人剜出来,抛去了。政府为了奖励人民执戈卫国,对这位抗战老将,设尽了法子去酬劳他,允许他到残废院去养老终身;人民也异口同声的称他为英雄,为民族英雄,认为他应该受国家的优待,然而他自己却以为领些干薪原无不可,拘在残废院当废物看待,是有损他的英雄身份。他愿意努力创造自己的前途,打算走遍天涯也要把失掉的心寻回来;有了心,当然可以再替国家出力。他的口号是“寻心救国”。
全大英雄不愿意拘在残废院当废物,声称自己的心被剜去了,得到了国家颁发的可以通行全国的护照以后,他便以扫墓为名,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全家富,从此引出了与全家福乡民之间的故事。
全大杵是航空队的队长,负责驾驶飞机作战,身体有残疾,又耐不住残废院里死水一样的生活,要踏上寻心之旅。他声称要回乡扫墓,在临行之前,耗资准备了一套西服,又去很奢华的店里挑选了一条假胳膊和一只假手,他不坐火车,不骑马,专门挑了一头很壮实的水牛,骑着它滑稽地回乡去了。小说关于全大杵的人物面貌和心理相关的直接描写较少,多从他的动作和行为着手。他虽是战斗英雄,并没有普通战士抖擞的精神,没有为国效劳的壮志凌云情怀。他常常贪睡,又不按时间落地,不守纪律,其实做为一个战士也并没有得到太多尊重。儿童见了他虽然对他行军礼,却只是为了让他还一个军礼,以便能看到他残废的手指,猎奇和取笑的意图分明。关于他寻心的说法,政府和人民其实都不认同,认为他作战之前也未必有心,即便有心也许是在贪睡的时候丢掉了。政府答应他的请求,实属因他身体残疾和失魂落魄而同情他。全大英雄处处想维护自己战斗英雄的面子和尊严,在城市中实则是失落的,于是他的回乡应有荣归故里,想要获得村民拥簇与尊重的用意。他穿着洋服骑着水牛,把牵水牛的绳索系在领带上,其实十分滑稽可笑,他却认为英雄做事就要与众不同,一个自欺欺人的反英雄角色便跃然纸上。
全大杵在回乡的时候,凑巧遇到蝗灾,满山遍野的村民正在鸣锣击鼓,斗志昂扬地驱赶蝗虫。他误以为这些鼓声和欢呼声是乡民为迎接他而特意安排,心中感动万分,并差点落泪,于是反复练习怎么做手势,怎么说话,盘算怎么像首长省亲一样同村民打招呼。他被乡民簇拥进祠堂,首先凭吊的却是一座狗碑,牵涉出来一段关于狗的往事。全大杵初得势之时回乡重修了祠堂,他养了一条美国犬,起名贵妃,每天必须投喂三磅牛肉和一磅牛奶,十分娇贵,族长因唆使土狗与它打架,贵妃受伤医治无效死去。全大杵拿法律吓唬不懂法的族长,甚至要用飞机轰炸族长家里,最后以族长为狗立碑并按时祭祀了事。此时的全大杵在狗碑面前想起了往事,伤感地念出了狗碑的碑文:“彼亦狗也,尔何畏彼哉?尔为狗雄,我为英雄,两雄不并立乎?”幽默之中,讽刺意味立现。全大英雄本是穷苦出身,自小没了娘,舅舅携带娘家人在他母亲下葬时抢夺他的家产,并阻拦他正常安葬母亲,村民们替他出气,并时常给予他帮助。他回乡以后并没有去扫墓,也对时三宝的死与儿时伙伴小燕子的死不闻不问,只是享受着村民的恭维与孝敬,并让村民叫来了戏班子搭台唱戏。一个所谓的战斗英雄在战争中贪睡,表现不积极,在得势之时回乡大修祠堂,因为一条狗的死而欺侮百姓,战争结束以后得了英雄之名,作威作福,贪图享受,并不关心儿时曾帮助过他的乡民,即便有冤案,也漠不关心,一个以英雄自居的人,实则是官僚做派,虚伪冷漠,仗势欺人的反英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