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中国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支持农村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处于偏远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缓慢,村寨保护意识薄弱,古村落、民族村寨破环严重,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村寨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鄂伦春族是我国人口较少民族,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鄂伦春人口是8659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也标志着鄂伦春民族和全国其他各民族一起走进了社会主义社会时期,实现了社会形态的转变,成为了其发展史上的第一次历史性的跨越。新中国建立后,在党正确的民族政策及国家的积极帮助和扶持下,鄂伦春族生活得到了巨大改善,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
1953年10月,黑龙江省黑河地区的新鄂定居村和新兴定居村分别成立了鄂伦春民族自治筹备委员会,在此基础上,1956年成立了逊克县鄂伦春乡,随后,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民族聚居区陆续建立起民族乡。鄂伦春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建设家园,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社会风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保证全国各族人民平等,共享胜利劳动成果,针对鄂伦春族采取"下山"政策,帮助鄂伦春族适应定居生活。下山定居后,鄂伦春族开始从狩猎转向农耕。近几年,在乡村振兴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政策的指引下,鄂伦春族聚居区开始通过民族旅游带动经济发展。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是由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在2009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国家民委及财政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 28 个试点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 370 个试点村寨,共涉及 27 个少数民族,并决定投入补助资金 2.7 亿元,用于支持 370 个村寨的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黑河市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新生村是首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之一。本文将主要以黑河市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新生村为例探索鄂伦春族特色村的发展。村振兴战略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农村、农业“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社会平衡发展和乡村充分发展,通过农业和乡村优先发展,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之势。党的十九大将乡村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乡村旅游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而特色村寨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新生村位于黑河市西南部,新生村位于黑河市区西北方76公里处。全村220户471人,是黑河市鄂伦春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1953年党和人民政府为妥善安置长期过着游猎生活的鄂伦春族群众,建立新村定居,故命名“新生村”。新生乡是黑河市鄂伦春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是以鄂伦春族为主体、汉、满、达斡尔、蒙古5个民族所组成的民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