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对空间的诉求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弗吉尼亚·伍尔夫《一间自己的房间》里所提及的“房间”。“一间自己的房间”一方面成为女性暂时告别自己现实身份进入一个想象性身份空间的隐喻,另一方面它也赤裸裸的展现了女性在空间占有上的缺失、自身地位的边缘性及公共表达的失语性。她将女性“房间”的空间属性从更早时期只被视为家庭生活空间的“卧室”引申出来,使其与文化生产发生了联系,打破了“卧室”私密空间的边界,将它带入到了女性话语表达与文化研究的视域之内。“房间”的独立性给女性提供了空间的隔离与保障,使其免受外部世界的打扰,并使女性得以在家庭生活之余有自己生活喘息的一席之地,且可以进行文化活动与自我表达。在女性空间活动与属性问题的思考方面,麦克罗比在《女孩与亚文化》中提出了女性在“私人化的卧室”中建构自己独特亚文化的观点,且认为因女性活动只能在家庭与卧室中完成,因而“卧室文化”成为研究女性文化的特定场域;斯安·林肯也对女性“卧室”及其内部功能区域进行分析,并通过对私密空间与公共空间关系的探讨进一步解释了“卧室”在女性文化生产方面的重要意义。她的观点补充和修正了麦克罗比的“卧室文化”概念,将“卧室”放置在私人与公共空间之间进行界定与考察。“卧室”一方面有女性回避外界干扰的隔离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女性安置文化理想的“私密空间”,在此空间内她们可以自由交流与娱乐,创造独特的个人化风格,并获得公共空间文化是否能够进入卧室的控制权;同时斯安·林肯还意识到以“电话”为代表的新技术在女性“卧室文化”中的作用与影响,其对“媒介”技术在女性从私人空间进入公共空间的功能与作用有了初步认识。故而,麦克罗比时代的“卧室空间”还是女性纯粹的“私人空间”,而到电话技术发展的斯安·林肯时代,“卧室文化”已经开始遭遇公共领域的入侵,女性已尝试在两个领域之间切换,且这两种属性的空间已有了相互渗入与影响的可能。而无论是麦克罗比还是林肯,她们在对“卧室文化”的探析中都深入了解到女性在其空间内自我建构的认同感与对男性文化的“抵抗”,这保持与维护了女性私密空间的个性化特征及叛逆、变革姿态。
而随着计算机技术与新媒介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进一步打破了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的界限,且在电脑、手机、互联网等新的联络技术进入“卧室”之后,“卧室”的私密性被进一步打破,公共话题通过“网络”进入“卧室”,由此女性得以在“卧室”或其他私密性空间内创造出一个“‘进’可跨入公共领域,‘退’可回归卧室的阈限空间,创造了属于她们的第三空间——将真实世界虚拟化,将虚拟世界真实化之后的亦真亦幻的世界。”“第三空间”虽然没有完全打破伍尔夫提出的“一间自己的房间”的性别偏见,但它使女性得以暂时告别现实身份进入到一个想象性空间,并拥有在公共领域发声与进行话语表达的权利,由此女性从纯粹私密化的“卧室”空间走出来,在此“第三空间”中自由的表达自我、言说欲望,形成与男性对抗的群体或联盟。在“第三空间”,女性通过文学创作及话语言说形成阵营,一方面表达自我,展现女性个性与风格,并不断积累象征资本与经济资本;另一方面,拒绝干扰,女性聚焦个体欲望与自我幻想,在建构与男性不同的话语空间中进行“抵抗”,并在建构“异托邦”过程中展现另类选择,在亦真亦幻的“第三空间”——将真实世界虚拟化,虚拟世界真实化,以此营造出女性多样的话语空间,并展现出女性自我意识与主体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