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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市民社会演进与国家治理模式的变迁
 
更新日期:2020-03-24   来源:东南学术   浏览次数:23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全能型国家治理模式新中国的成立使得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的社会秩序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不过,由于破坏社会秩序的因素仍然存在,

 
 (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全能型国家治理模式

新中国的成立使得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的社会秩序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不过,由于破坏社会秩序的因素仍然存在,而且国际局势较为复杂,因而国家不得不对社会进行进一步的整合与国家化。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以及计划经济体制的实施,中国进入了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私人领域仅限于家庭生活的部分事务,政治实现了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其结果必然是社会自组织能力非常薄弱。仅以社团为例,据统计,“50年代初,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1965年不到100个,地方性社团也只有6000个左右。这些社团的类别也十分单调,主要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和工商联等9类群众组织。”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这种社会整合对国家建设所起的积极作用:这使得国家能够提取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在社会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之下能够进行国家建设。

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在近现代中国,始终存在着一个同时受国家与社会影响而又不完全受控于其中一者的第三领域,这个第三领域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属于社会,另一方面又成为一条防御国家进一步扩张的界线。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个第三领域主要存在于农村的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之中。“在公社一级,它们由通常属上级任命的国家干部和自集体内部选拔出的集体干部共同实施管理。在大队一级,尽管存在党支部及其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但它们却完全是由集体干部自己管理的。最后,在最基层的生产队一级,则由往往连党员也不是的集体干部负责管理。” 当然,即便是在传统中国也存在着“皇权不下县”等现象,因此,我们并不能说第三领域的存在就意味着市民社会的存在,因为人们尚缺乏一种以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为基础的市民观念。总体来看,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首先,社会中的商品交换领域几近消失,而代之以国家分配,部分基于社会秩序的考虑。因为在社会资源整体较为紧张时,国家最需要解决的是人们的基本生存问题,而自由交换容易使有限的社会资源陷入到非理性的配置中,最终可能会导致部分人的基本生存受到威胁,进而威胁到整体社会秩序。其次,国家面临的外部环境整体较为紧张,迫切要求在社会生产劳动领域更为理性地配置社会资源。这一时期国防压力非常巨大,对于作为现代经济基础的重工业需求强烈,要求社会生产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在此意义上,计划经济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再次,家庭生活领域也部分地与国家相交织,导致社会自组织能力非常薄弱而无法实现社会的整体建构。于是,人们的私有财产及自由等观念淹没于集体意识之中,公共舆论基本上也受到控制。因而,按照马克思主义对市民社会的看法,正是因为中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以及解决社会秩序问题的需要,使得中国在这一时期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而相应的社会治理模式则是一种全能型治理模式。

(二)改革开放催生社会主义市民社会

新中国的建立基本解决了社会秩序这一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问题,而计划经济通过有效积累资源为国家确立起了工业化的基础。及至20世纪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初期,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国家领导人对国际形势的准确判断,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新征程。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放松个人自由和私有财产限制为前提的。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社会发育还较为薄弱,市场机制也刚刚建立,政府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干预,并且实际上也发挥了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成为改革开放的新目标,而当试图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市场机制的不断发展又需要政府逐渐避免对市场的直接作用,这就需要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于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得国家不得不为适应这种经济体制而逐渐退出或部分退出家庭生活、社会劳动、商品交换等领域,市民社会因此得以孕育和发展。

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对市民社会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支持其运行与发展,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社团的作用愈益凸显以及所带来的社会结社能力的提升和结社需要的增加。 “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深化,各级党和政府领导人对民间组织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有了正面的认识和评价。党的十五大以后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有了一个比较宽松的舆论氛围。”在这种特定政治环境之下,中国社会结社活动大量增加,诞生了许多相对独立于国家的社团。另一方面,由于全能型政府不再具有合理性,较多的管理机构在政府职能与机构改革的情境下被剥离出来而转化为社团,这既避免了政府过多地直接对市场进行干预,又为市场提供了较多的社团作为支持,从而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与国家相分离。相关数据显示,1992年中国登记的社团数量便已突破150000家,及至2001年已然突破200000家,这相比于1965年的6000家而言显然是十分庞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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