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增加受教育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将其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和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对于浙江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具有重大现实作用。因此,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通过制定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强培训能力供给、出台更具激励作用的支持政策、激发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积极性等方面有效举措,推动浙江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跃上新台阶、更上一层楼。
1、制定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长期性工作,需要制定相对完善的规划和行动方案加以统筹安排。规划和方案要明确未来5-10年浙江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系统化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重点任务,要把探索创新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多种形式作为主要途径,重点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能扶贫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形成全方位的技能提升培训格局。把注重提高培训质量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探索形成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机制、推进培训就业一体化发展等,不断增强和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2、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提升培训。一是加强就业培训。对于首次到城镇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重点开展基础性、引导性培训,了解掌握职业基本要求,宣教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有意识地提高其对就业岗位的认知和适应能力。对于转移就业新生代农民工,注重了解转移就业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其成功转移就业。对已经处于失业状态的新生代农民工,要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对有培训愿望的人,尽可能在1个月内提供相应的培训信息或统筹组织参加培训。二是加强岗位培训。积极鼓励、支持用工单位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重点开展岗前适应能力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岗位创新创效培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等等。同时结合岗位职责,常态化组织生产安全知识、操作规范规程培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水平。三是有针对性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凡新生代农民工有创业意愿的,尽可能地为其提供创业技能培训服务,并为其提供创业政策支持;对于具备较高职业技能且又有自主创新意愿的新生代农民工,要对其开展创新创效能力培训,并加强资金支持、融资帮助和优惠政策服务,提高其创新的成功率。
3、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供给能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培训设施,确保新生代农民工有培训去处。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工作,多渠道公开职业培训信息,让新生代农民工更全面更方便地了解培训要求、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政策等重要信息。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主渠道作用,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教学创新,多开设新生代农民工所需所盼的培训课程,做好供需对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参与作用,鼓励其更多更好地组织开展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服务工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尤其是引导大型企业集团自主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工作,并与职业技术院校等开展长期、稳定的校企战略合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定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技能培训市场社会化服务改革,允许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有效推进并认真落实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按培训补贴标准领取补贴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对各级各类培训机制师资力量建设,提高技能培训机构师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单位黑名单制度,从严查处在技能培训过程中出现的侵害新生代农民工正当合法权益的事件,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4、充分调动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利用好“落户积分制”政策措施,更好地吸引新生代农民工自觉参与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做到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探索推行“就业准入制”,构筑形成职业资格同就业挂钩机制,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将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参加各种岗位技能培训上,倒逼新生代农民工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职业培训和技术工人待遇等政策,大力宣传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创业创新成功的典型人物事迹,深入解读各项惠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充分调动新生代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积极性。
5、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政策支持。要确保国家有关补贴政策有效落地。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中,均明确提出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行相关补贴的政策要求,浙江应认真抓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真正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