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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论研究
 
更新日期:2020-03-27   来源:中国文学研究   浏览次数:21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皎然在《诗式》辩体有一十九字条中提出将风格分为十九种,并将其分为两个类:体德内蕴类,即偏重于诗中所抒发的思想情志之性质,包括高逸忠节志气德诫

 
 皎然在《诗式》“辩体有一十九字”条中提出将风格分为十九种,并将其分为两个类:“体德内蕴”类,即偏重于诗中所抒发的思想情志之性质,包括“高”“逸”“忠”“节”“志”“气”“德”“诫”“闲”“达”“悲”“怨”等;“风律外彰”类,即偏重于诗的艺术表现之格调,包括“情”“思”“意”“力”等。同时,皎然认为,诗人的创作除了具有一种居于主导地位的风格,有时是几种风格兼具的。皎然在评价谢灵运的诗歌时,认为其诗“风流自然”,同时又在“对句不对句”一条中强调“若斤斧迹存,不合自然,则非作者之意”[1]57可见皎然认为诗歌创作要合于“自然”,而不可有刀削斧凿的痕迹。皎然诗论中的风格论研究主要包括“辩体有一十九字”“自然”两个方面,以下分论之。(一)“辩体有一十九字”

关于“辩体有一十九字”的研究有两大类,一种是选取其中某一个或几个风格类进行分析,另一种是对十九种风格的全面分析。前者相关论文如滕小艳的《皎然诗学“高”论的重构》中分析了“高”的具体内涵,包括“情”与“气”两个方面,“皎然“高”体,是“风韵朗畅”之高,意蕴高远、境界旷达的审美状态,他笔下的情是高旷之情,是超越自我的情怀;气是充沛之气,将诗的境界提升到“俯视全局”的姿态。”这两方面相结合便产生了具有“中和、中观之美,即意蕴深远而不奥,意境壮阔而不烈”[]的艺术境界。后者如马岩在《论皎然诗学的审美建树》一文中从整体出发将这十九字分为两类,认为皎然“用‘贞、忠、节、志、德、诚、悲、怨、意’九字来证明诗之所以为‘六经之菁英’的内容特征;用‘高、逸、气、情、思、闲、达、力、静、远’十字,来阐释诗之所以为‘众妙之华实’的表现特征。”[]再如,陈金泽、毕万忱在《荟萃前人滥觞后世——论皎然的诗歌艺术思想》一文中认为皎然对于诗体的辨析从内容和体例上对前人有所吸收,但皎然对于风格的界定是兼顾内容和语言形式两个方面。

就此方面的研究现状而言,关于“辩体有一十九字”的整体研究多与皎然诗论中的其他概念相结合,能够深入辩证这十九种风格之间的关系,并阐发其中所蕴含的诗论思想。但关于“辩体有一十九字”的个别风格研究不多,研究所涉及的风格仅限于“高”“远”“静”等,而未能全面,同时也较少与皎然诗歌作品相联系。

(二)“自然”

“自然”是对诗歌审美理想的追求,对皎然诗论中的“自然”观研究文章较多,研究主要集中如何形成“自然”和“自然”的内涵两个方面,以下分论之。

首先是关于如何形成“自然”的研究,相关文章有赵国乾的《论皎然“风流自然”诗学观及其意义》、张丹卉的《浅析皎然诗论中的自然观》、周璐璐的《论皎然〈诗式〉中自然观和苦思过程的统一》等。其中赵国乾在《论皎然“风流自然”诗学观及其意义》一文中认为“自然”是一种“妙造自然”之美,这一审美理想涵盖了他提出的关于诗歌创作的一系列原则,包蕴了丰富的理论内涵,以此为核心分别论述了“真于情性”与崇尚“高”、“逸”;“尚于作用”与“苦思”、“取境”;“至丽而自然”与对艺术化自然的追求。张丹卉在《浅析皎然诗论中的自然观》一文中对如何“自然”之美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作出了要求,认为“以“情”为基本内容,以“格”为表现形式,是要求作者经过艺术构思后将要表达的“情思”赋予艺术形式之中达到和谐统一。”[]在内容方面强调情思,需做到情感的自然抒发,而在形式方面要做到语言的和谐流畅。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要达到皎然所要求的“自然”之美,要求创作主体的真于情性、创作过程的苦思等,这也上文中所论述“创作论”中的重点,可见皎然的审美理想便是“自然”。

其次是关于“自然”内涵的研究,相关文章有孙学堂、张学松《皎然“文章宗旨”发微》、黄华强的《论皎然〈诗式〉的文学批评观点》和高东洋的《皎然“自然”观浅析》等。孙学堂、张学松认为皎然所推崇的“风流自然”,其实是“提倡语言畅达、精神脱俗、情思飞动的诗风。”[]其他研究的看法与此类似。对于“自然”内涵的解读研究文章多关注皎然《诗式》中的论述,缺乏与其诗歌创作实践的结合,故此方面的研究还有待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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