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教学预见”,先要从解读“预见”入手。而要正确、准确地解读“预见”,必须正确区分“预设”、“预见”、“预定”这三个相似的词语。三者内涵有联系但并非完全一致,它们的共同点是“预”(预先, 即具体实际行为发生之前),它们的区别在于: 预设侧重于“设”(设计),预见侧重于“见”(见识),预定侧重于“定”(决定)。有些人之所以将教学预见与教学生成对立起来,是因为混淆了这几个名词之间的细微区别,将“预定”、“预设”等同于“预见”。“预设”及“预定”是指在事件发生之前,便设计好或决定好各种事务。而“预见”是指在事件发生之前,基于对事物的一定了解对事物做出预料和估计。李达主编的 《唯物辩证法大纲》指出:“科学的预见是必须以对客观事物因果联系的正确认识为基础的。 如果对所处理的具体事物的因果联系的认识有错误,或者根本不去研究事物的因果联系,就不可能有科学的预见,就会在工作中陷入盲目状态。对事物的因果联系认识得愈深刻,对因果联系的环节把握得愈多,就预见得愈准确、愈长远。”[]“预见”不是盲目地猜测预估,而是基于一定依据对未来发展趋势做出合理的推断,其包含的科学性决定了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预见”不排斥“生成”,相反,它为“生成”打下基础,服务于“生成”。据此,我们可以对教学预见做如下界定:教学预见是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的发展特点、方向、趋势所进行的一种预测、推理和判断。教学预见往小说是对一堂课可能出现的状况的把握,往大讲是对整个教学的未来进行预料和估计,它无疑是课程与教学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是否拥有教学预见能力不但标志着教师的成熟与优秀的程度,更有可能决定教师教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