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很多典籍中记载了关于“歌谣”的界定,如《毛传》云:“曲,合乐为歌,徒歌曰谣”。《韩诗章旬》曰:“有章曲曰歌,无章曲曰谣”。《周礼疏引·郑志》云:“歌者,乐也”。《左传·僖五年疏》曰:“徒歌谓之谣,言无乐而空歌其声,逍遥然也”。邵纯熙在《我对于歌谣研究发表一点意见》一文中指出:“歌字的意义,是咏的意思,引长其声之谓;以曲和乐唱之者。徒歌而无章曲者,是名曰谣”。[7]白启明在《对<我对于歌谣研究发表一点意见>的商榷》一文中也明确地指出:“若普通锁说的歌谣,就是民间所口唱的很自然很真挚的一类徒歌,并不曾合乐,其合乐者,则为弹词,为小调”。[8]无论是古籍中的记载还是今人对歌谣的认识,这都表现歌谣中蕴涵着音乐的成分。可以说,歌谣是一种音乐艺术。民间歌谣的曲调、节奏、音节等也许不规范,歌辞也许不典雅;但是它内在形式与外在结构上的不规范、歌辞的口语化亦或有声无词的表现,并不能否定歌谣的音乐性。正是歌谣的这些不规范的表现决定了歌谣的音乐价值。当时的音乐家在改良或推崇民间歌谣时,都以当时流传的民间歌谣为蓝本,从音乐理论和音乐规范的角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以冼星海、张锦鸿为代表的音乐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指出了歌谣中的音乐特征,为歌谣的研究推广了研究范围,为现代音乐的创作提供了参考。
冼星海是中国近代民族音乐的先驱,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许多优秀的音乐作品,奠定了中国现代音乐的发展。除了那些至今被人称道的音乐作品外,他在延安期间还发表了《聂耳——中国新兴音乐的创作者》《论中国音乐的民族形式》《民歌与中国新兴音乐》等音乐论文,论述了中国新音乐的历史经验及其大众化和民族形式等问题。在《民歌与中国新兴音乐》中,冼星海分“从音乐观点上来看民歌”“研究民歌与创作新民歌的方法”“民歌研究与中国新音乐前途”三个标题系统地阐释了民歌与音乐的关系。就歌谣的音乐性问题,他从民间歌谣的歌辞、曲调、节奏、音节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中国民歌有它的艺术的历史的时代背景,有它特殊的民族色彩,中国是世界
上伟大民族之一,它有四千多年长久的历史,广大的土地,广大的人民,它是世界
上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而且还是一个在世界史上政治和社会最多变动、最复杂、
最侃令人注意的一个民族。因此中国民歌具有它的独自的特性与优点。
首先在歌词的特征上:第一,是它的现实性。一般的民歌,都是描写大众的现
实环境、现实生活。一个民歌没有现实性,决不会流传下来;比如德国的一个“莱
茵河的歌”,苏联的“囚徒之歌”,假如没有描写出莱茵河畔的现实生活及俄国囚徒的真实心理,这两个歌是不会流出下来的,中国的“送郎上前线”,真实的表现出人
民的情绪,所以能为一般人所欢迎。第二,是形象化。民歌中大都能表现出活生生
生活现实与生活的体验,如“挑水歌”及“跳粉墙”等。第三、是口语化。民歌与
雅乐不同,就在歌词都是口语化的,如“小牧牛”,“剪剪花”等。假如不是口语化
的民歌,不会流传很广的。第四、是地方性。凡民歌似乎都是带着浓厚的地方色彩
的。各地有各地的民歌。有些民歌因受地方性的限制,往往不能流传到其他地方,
比如北平的民歌不见得能为广东民众所欢迎。歌词虽有上面的特性,也可以说优点,
同时也不免有它的缺点,如在言语形式上,因受地方性的限制,不能普遍全国。在
内容上,除一小部分外,差不多充满了封建的意识,缺少斗争鼓动的力量;大多带
有忧愁的情调。最不幸的,有许多人一提到民歌就把他当作淫荡的东西,这就因为
中国民歌里的确有不少淫荡的东西。(不过都是经妓院改造的,真正的民歌,很少这
种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