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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誉机制与正式金融市场
 
更新日期:2020-06-22   来源:   浏览次数:262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声誉机制声誉是基于主体历史行为与结果形成的,反映主体内在类型特征和质量信息的一种综合认知信号,该信号通过声誉机制在公众中传播,依据主体

 
 (一)声誉机制

声誉是基于主体历史行为与结果形成的,反映主体内在类型特征和质量信息的一种综合认知信号,该信号通过声誉机制在公众中传播,依据主体不同分为集体声誉和个人声誉。声誉机制既是一种信息显示机制,又是一种有效的自我履约机制,依赖重复博弈形成特殊信用,对经济主体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策略行为选择均衡起着重要作用(Kreps,1978)。

声誉机制的作用机理主要可概括为其内含的两大基本功能——信息功能和交易功能,分别通过声誉信息效应和声誉资本效应抑制经济主体的机会主义倾向。

声誉信息理论指出声誉具有信息效应。该效应通过声誉信息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流传播,形成能够反映参与人内在特征的声誉信息流、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借由声誉信息网络的信息显示和信号传递作用,将行为主体的声誉水平与行为选择相联系,甄别高质量的经济主体,有效限制信息扭曲,提升市场效率。

声誉交易理论则从声誉的资本效应出发,认为声誉是一项重要的长期无形资产,具有可交易性,形成声誉优势的经济主体通过“声誉租金”获取超额收益,并且,声誉资本的建立和维持需要不断的投资成本,声誉贬值将给行为主体造成相应的损失(Tadelis,1998)。

此外,众多研究表明,声誉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还依赖于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一是行为主体之间的重复博弈性或关联博弈性,单次或孤立的博弈对于违约者的惩罚机会小,也无法构成对博弈参与人维护声誉的激励;二是声誉信息的有效传递,声誉信息的传递要客观准确、及时并且范围足够广;三是可置信威胁,这是对行为主体产生约束的重要条件,这一威胁可包括国家强制的制度惩罚和市场自发的惩罚力量(杨小玲,2014)。内生于农村社区的非正式金融具备声誉机制发挥作用的天然条件,但对正式金融而言,如何突破这些条件限制,引入声誉机制还是个需要逐步探讨的问题。

(二)正式金融市场引入声誉机制的有效性分析

正式金融在契约执行上更多依靠国家强制力来约束农户的融资行为,由于农村社会高度信息不对称性及制度基础的不健全,违约执行的成本和约束极大,很难仅靠契约制度的约束解决信贷过程中的风险问题。信贷配给和抵押担保是现阶段金融机构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为防范信贷风险做出的理性选择,但受制于农村抵押担保物选择少且变现能力差等问题,同时也造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严重的金融排斥问题。(叶银龙,2016)。 因此,在国家强制力约束的基础上寻求一种低成本且有效的补充机制至关重要。

声誉机制作为促进契约诚实执行的重要机制,具有隐性契约的功能,起到对显性契约的补充作用。基于农村社会特殊的网络关系结构,农户之间信息交流、行为规范等社会互动形式与其他交易市场有着本质区别,声誉机制是农村社会长久以来通过社区内博弈形成的一种隐性约束和激励机制,具有天然的交易费用优势,能够有效抑制农户机会主义倾向、促进自我履约。正式金融市场引入声誉作为抵押担保的替代,利用声誉机制的信息效应和资本效应抑制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农户的机会主义倾向,能够在降低金融机构交易成本和信贷风险的同时提升农户信贷可得性,弥补农村制度建设不完善的缺陷以及国家强制力在技术层面上的失灵。国家强制力和隐性声誉机制的双重约束进一步提升了正式金融市场对农户信贷风险的可控程度,缓解正式金融市场上“银行放贷难,农户贷款难”、“农户不还,银行不贷”的两难困境。

(三)正式金融市场引入声誉机制的可行性分析

囿于声誉机制发挥作用的客观条件限制,农村金融市场的声誉机制可能仅对内生于农村社会的非正式金融有效,在正式金融市场中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周立,2007)[7]。银行等正式金融机构的正规组织化架构决定了它始终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存在于农户圈层之外,与农户接触交流少,缺乏有效的信息传导路径;而信息不对称下双方信任程度低,交易的不确定增大,交易的重复性大打折扣;在惩罚方面,正式金融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约束,由于现阶段农村金融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及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性,违约执行困难,仅依靠制度约束难以形成有效的可置信威胁。

因此,正式金融市场中引入声誉机制的关键是要突破其发挥作用的客观条件限制,将机构嵌入农村社会网络结构中,适应、融入农村社会特殊的社会互动与交易形式,构建正式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有机联系,设计内外联结的农村融资激励相容机制。

在这一思路引导下,我们可以引入利益关联组织,将具有紧密利益关联的农户组织化或集合化,通过制度设计实现金融机构、利益关联组织与农户三者的金融联结,从而构造声誉机制作用的条件环境,将农村网络结构的声誉机制“嫁接”到正式金融市场的借贷交易中来。

利益关联组织的作用相当于引入一个组织化的低成本“中介担保人”,将原本处在农村网络圈层外部的金融机构联结进农户群体的经济交易与活动中,实现声誉机制作用半径的转化。一方面,金融联结中的金融机构借助利益关联组织的信息中介作用,得以充分利用农村圈层中已有的声誉信息网络和信息传导路径;另一方面,利益联结与声誉担保关系使得机构与农户的信任关系得到重构,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利率优惠、贷款优先等制度设计给予该集体和农户长期的潜在获益保证,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预期,构成重复交易的基础;此外,金融联结的形式将违约惩罚的实施转化为集体内部的博弈,强化监督的有效实施,增强农户自我履约意识,并辅以国家强制力的惩罚,大大增强对违约农户的可置信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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