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刊》对新闻定义的探讨结合了中外学者的经验,同时在主客观方面进行评析,将定义更为立体科学的进行描述。
(一)主客观结合下形成新闻定义
什么叫做新闻?民国时期国内外新闻人都在进行概念的界定,在定义基础上进行新闻要素与新闻人素养的分析。《新闻学季刊》就过去新闻定义进行分析,从对新闻的定性为客观事实和主观想象的范畴来进行区分。在对新闻的定义中,第一类认为新闻是一种客观的事实,‘新闻学名著Typeo of News Writing与Newspaper Writing And Fditing 的作者Willard Groovenor Bleyer所谓新闻是“凡是新发生的事,对于读者之个人生活及其社会关系,发生了兴趣与重要者,皆是新闻,而对于社会上最大多数的人,发生最高兴趣与最大意义者为最佳之新闻。’”;第二类认为新闻是主观想象“美国新闻学家HF. Harrington与T. F. Kenberg在他们合著的Essential In Journalim一书中队新闻作以下的定义:‘新闻是一种属性,即新闻为所发生之事中所含之一种特性,因为这种特性,乃使该事件在读者眼中,发生了关心,产生了兴趣。’”第三类认为新闻所以能表现出意义与价值者是客观事实与主观想象的融合。美国叶俄华大学新闻学教授William S. Maulaby 云:“所谓新闻,是一种正确的无偏见的记载,其所记之事为极重要而为最近发生之事,能使本报读者感到兴趣。”美西北大学新闻学教授G G.Bastian则谓:“于人类一切活动之中,不问其为所思所述所见所为,已为将作之事,选其最有兴趣,最为重要,且最正确者,作最迅速及时之记录,此种记录称为新闻。”
第一类失之于广泛,第二类失之于抽象,以新闻为广泛的客观事实,便只看重新闻的外貌,而忽略了它的内容意义。若对于读者失去报道的意义,则在新闻学本身亦永无进步的机会。如以新闻是凭着不可捉摸的想象,全借感官去体会事实的特性,那也未免有点神秘。因此第三类的说法是比较周密,比较合理。即在客观的事实当中,凭着记者的经验加以抉择,用最正确的笔调予以记载。所以, Maulaby , Warren,Bastian三氏的定义,可以归纳为:“新闻是一种新事实的公正确实的记载。此种事实对于报纸读者之个人与社会有重要关系并富有趣味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