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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背景下未来的军事法学人才培养
 
更新日期:2020-07-13   来源:   浏览次数:13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军队院校开创系统军事法学课程,培养军事法律思维所有军队院校,包括武警院校,都应当系统开设军事法学课程。在不同兵种的军事院校中,根据不同

 
 (一)军队院校开创系统军事法学课程,培养军事法律思维
所有军队院校,包括武警院校,都应当系统开设军事法学课程。在不同兵种的军事院校中,根据不同的兵种的特点需求,设置不同的军事法律专业。特别是一些重点军事院校,可以设置军事法学的硕士点,设立独立的军事法学专业。当然,由于不同院校资源条件不同,未能独立设置军事法学专业的院校,也应当在军事院校内开创军事法学课程,培养现代化的法律逻辑,提高法律素养。
(二)开拓人才输送渠道,从地方高校选拔优秀军事法学人才
例如“五院四系”等一些法学高等院校,应当设立军事法学院,招收硕士生和博士生,独立开设军事法学课程。就笔者所统计,至今为止,开创军事法专业的地方高校有: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等少数学校,更遗憾的是,以上有部分院校在军事法专业已经停止招生。
就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该校自2014年招收军事法学硕士生,该专业设立在国际法学院之下,培养学生以国际法视角研究军事法。由于地方院校缺少军事理论教授,该学校邀请校外著名军事法学学者为该专业学生授课,不仅提供基础的法律培养,更保证相应的军事刑法,军事行政法等军事领域课程。
但是,由于该专业并不为社会普遍接受,在未与军队院校达成任协同培养方案之前,地方高校不方便扩招军事法硕士研究生。目前每年仅招收几名硕士研究生进行授课,人数少,导致授课成本大增。再者通过最终进入部队的人数比例不高,这样的情况,大大影响地方高校开创军事法的积极性。
对此,笔者认为,军方如能与具有军事法学专业的地方院校,共同协商,确定培养方向,合作培养,扩大军事法学人才的输送通道,那将最大化地壮大军事法学人才队伍。
(三)军地高校密切合作,合力培养高学历军事法人才
20 世纪 90 年代,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设军事法学系,培养军事法学本科生。但是,2000 年,西安政治学院培养军事法学本科生的职能被撤销。到2017年,部队委托高校培养国防生的制度也消失了。军方委托高校的培养模式已不复存在。
制度的改革有其政治的考量。但是,笔者认为,军方应该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发挥地方高校优势,通过提高合作培养门槛,建立新的合作培养模式。比如与地方法律重点高校进行合作培养硕博士研究生。其中缘由如此下:第一,经过本科所有基础法律课程的培养,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扎实,法律素养较高,对其培训军事技能与知识,远比本科培养,降低大量成本,质量高;第二,选择报考军事法学专业的学生,必定做好为国奉献,为人民奉献的准备,对于有准备,有兴趣,有热情的学生进行培养,培养难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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