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学合作(UIC)到产学研协同创新(ICI)
根据Samuel Ankrah和Omar AL-Tabbaa 对1990年到2014年1500多个相关研究中选择了109个国外文献的综述成果,国外产学合作(UIC)的研究成果主要涵盖五个关键方面的理论成果:UIC的组织形式、UIC的动机、UIC的形成和运作机理、促进或抑制UIC运作的影响因素、UIC的结果。指出了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领域应集中在产学合作的成果(绩效)的定量测度、政府在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的UIC中的作用比较、不同国家就UIC进行比较研究等。目前越来越多的组织开始意识到,在可预见的未来,创新是它们及其业务保持竞争力和相关性的关键。他们意识到实现这一目标的责任不仅取决于他们自己的员工,还取决于他们如何利用外部环境的创新。学者们认为答案在于合作。随着创新在经济领域中愈来愈占主导作用,大学和工业之间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被看作是通过促进与技术有关的知识和经验跨部门流动和利用来改进经济创新的一种方法。
近年来产学合作逐步发展到产学研协同创新阶段。相较UIC阶段的更多关注产学各方汇集和交换各种异质性资源的知识转移而言,产学研协同创新阶段则更关注于产学研各方利用彼此异质性资源共同进行知识创造的过程。因此,国外有学者指出在研究产学研协作结果时,应区分知识转移和知识创造。前者认为组织间关系是一个理性的过程,它预先规定了这种关系的目标,以及每个组织参与的规模和范围。在后者中,协作被认为是一个非理性的、非正式的和非结构化的过程,两个组织之间的关系由于来自两个组织的参与者之间的无计划的和持续的交互而自然地发展。根据这个观点,UIC到ICI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理性的(侧重于资源计划和知识转移)或非理性的(知识创造位于组织之间的非正式社会互动)过程。而产学研协同创新将协作视为一个政治和社会交互过程对于理解来自异质部门(即大学、政府和企业)的合作伙伴协作时如何创建知识至关重要。因此,研究组织间非正式关系和社会互动的影响,与正式关系的影响一样,对于理解产学研协同的创新过程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个过程植根于知识创造的本质,是一个社会嵌入的过程 。
2产学研协同创新(ICI)相关研究
产学研协同创新(ICI)的研究成果主要涵盖五个关键方面的理论成果:ICI的概念、内涵与特点、ICI的动机与影响因素、ICI的模式与机制、ICI创新能力、ICI绩效。
Peter A.Gloor 提出“协同创新”需要主体之间形成网络互动,为实现最终目标进行信息、思想和技术等方面的交流。Serrano V和Fischer T 认为协同创新即各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运用协同思想,通过协同将知识与技术进行跨界共享,达成提升效率和创造价值。产学研协同创新内涵与特点方面,Etzkowitz 利用三重螺旋理论阐述产学研协同创新,指出产学研各方应不仅各自发挥独特作用,还应不断地加强多重互动,以确保知识转化效率和创新持续性。Schartinger等 以知识协同的视角对多种产学研知识协同形式加以区分整理。Cyert和Goodman从组织学习与协同的视角认为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一种特殊的跨组织混合型关系,研究了通过建立稳定的产学联盟提高协同效率的可能性。
关于产学研协同创新动机的研究国外学者一般主要从政府、大学、产业不同视角分析。在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竞争和快速的技术变革,政府有动机积极鼓励大学和企业之间协同创新作为提高创新效率的手段从而促进财富创造 。政府另一个动机来自相信大学如果通过与行业相关的企业建立伙伴关系传播他们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经济再生。大学的注意力正日益转向鼓励ICI是响应政府政策的机构战略政策。此外大学有激励去建设利用与行业的关系优势互补的动机,例如可以为学生们提供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设施在产品开发和商业化、市场知识等方面广泛的接触机会。Siegel、Waldman和Link(2003)指出产业中企业的主要动机寻求将基于大学的技术商业化以获取经济利益。此外企业可以通过经常与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合作提升自己的形象而获得声誉。建立和声誉良好的科研组织(比如一流的研究型大学)的关系可以提高公司在其他利益相关者眼中的合法性。
关于ICI的模式与机制,Fontana等 归纳了合作研发、技术产业化等 4 种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D'Este & Patel(2007)则从合作的方式角度把ICI的模式分为正式的合作形式(技术转让、合作开发等)和非正式的合作形式(信息沟通、人才交流等)。Perkmann 提出了基于组织过程管理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核心机理。关于ICI创新能力,Carayannis 和Koschatzky 分别从知识角度,提出可以从各主体合作中的知识特性、知识结构、知识共享程度、知识转移渠道及效率等方面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