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目标,分布式光伏扶贫可分为户用式光伏发电、村级光伏发电且扶贫电站模式根据贫困县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宜的方式。以政府补助和企业捐赠、投资入股和贫困户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1户用式光伏发电
利用贫困户屋顶以及周围空地进行发电设施的搭建。发电满足住户生活用,多余部分卖给企业或者上网。资金来源三个方面,省预算内积建投资、县财政配套资金、住户自筹。优点是建设投入资金相对较少,有收益保证,纯收益大约3000元。缺点是设备不正确使用,贫困户屋顶简陋有安全隐患,房屋周围基础设施较差电网负荷量小并网难度大。
用户初始投入资金的压力减少,随着户用式光伏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认可户用光伏的金融属性,推出了不同模式的贷款模式。高效能组件普及,由前期260W能突破310W,发电量大,发电收益趋于稳定。同时,随着农村基础设施的基本完善,屋顶加固,户用光伏成为收益高,风险小的好选择。同时光伏新政策对光伏行业的适当降温,各大企业也开始着眼于研究自己的户用品牌,可以给个体户有更多选择。
2村级光伏电站
2017由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的电站同时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规模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联村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村级光伏发电与户用式相比,最大的优点在于贫困户承担风险和资金压力小,收益也很可观。前期的村级扶贫电站投资主体式政府、企业、村集体的多种方式组合,后期为保障扶贫效率,2018年《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中规定以财政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筹资,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投资入股,即电站的投资基本由财政负担。发电站建成后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根据比率将电站带来的收益大部分分配给贫困户,少部分留作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设施水平。
根据最新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可以看出,政府开始推广村级电站作为分布式电站扶贫的主要形式。企业不得投资入股是这种扶贫模式融资的特点之一。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扶贫效率,避免企业挤占电站收益。强化村集体,拉动村集体经济水平。但与此同时也加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可以看出,一旦政府降低补贴,电站扶贫的效益将会大大降低。从扶贫的长远意义来看,类似“直补式”的村级电站扶贫难以激法贫困户想改变贫困现状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