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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 解读
 
更新日期:2020-07-27   来源:   浏览次数:15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国标》作为我国首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既有规矩又有空间,既对各专业类提出统一要求,保证基本质量,又为各学校各专业

 
 《国标》作为我国首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既有‘规矩’又有‘空间’,既对各专业类提出统一要求,保证基本质量,又为各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色发展留出足够的拓展空间,‘保底不封顶’;二是既有‘底线’又有‘目标’,既对各专业类提出教学基本要求,‘兜底线,保合格’,同时又对提升质量提出前瞻性要求,追求卓越;三是既有‘定性’又有‘定量’,既对各专业类标准提出定性要求,同时注重量化指标,做到可比较、可核查。”[ 易忠君:《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民族地区高校本科专业建设对策初探——以百色学院为例》,《教育与教学研究》2019年2月,第2期p80
]据有关部门的解释,该标准处于全国本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整体实践中的中下水平,原则上应成为各高校本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最低要求。同时,国标遵循了“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原则,与专业认证理念一致,这就为各种类型的高校根据自身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修订培养方案预留了弹性空间。
在研读《国标》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国标》对一些名词术语的界定不一致,比如:
①对课程体系的“总体框架”,至少有如下16种表述:
⑴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测绘工程、应用心理学、应用化学等专业);
⑵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学前教育等专业);
⑶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课程(体育教育等专业);
⑷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综合教育课程(汉语言文学、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
⑸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作品)(新闻学、历史学等专业);
⑹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培养方向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英语等专业);
⑺通识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实践类课程和实践环节(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专业);
⑻通识类课程+学科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⑼通识类课程+工程基础类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类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采矿工程等专业);
⑽通识教育类+专业教育类+实践教学环节(食品质量与安全);⑾通识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工程管理等专业);
⑿课堂教学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会计学等专业);
⒀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财务管理、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
⒁通识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实践教学环节(音乐学等专业);
⒂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实践(实习)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毕业创作(论文)(美术学、绘画等专业);
⒃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训练(园林等专业)……
②对“通识课程”的界定不一致:
⑴认为通识课就是通识选修课(文化产业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类专业、音乐学等专业);
⑵认为通识课是思政教育和人文社科课程+数学、自然科学课程(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
⑶认为通识课是人文社科课程+数学、自然科学课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⑷认为通识课是公共基础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园林等专业)
⑸认为通识课是公共基础课程+校级通识教育课程(英语等专业)
……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名词比如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等的内涵和外延各专业类解释也不尽一致。
2.学分与学时的对应不一致
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理论课教学通常16-18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24-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性环节1周计1学分;
⑵采矿工程专业:理论课教学通常16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通常16学时或24学时计1学分,实践类教学每1周计1学分,计算机上机实践每40学时计1学分。学时和学分的对应关系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⑶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理论课教学通常16-18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教学通常32-36学时计1学分,学时和学分的对应关系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⑷安全工程专业:理论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每24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每1周计1学分。学时和学分比例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微调;
⑸材料化学专业:课程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性环节每1周计1学分。特殊情况下,某些课程的学时、学分折算办法可适当调整;
⑹冶金工专业:课程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性环节每1周计1.5学分。特殊情况下,某些课程的学时、学分折算办法可适当调整;
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理论课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教学每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性环节每1周计1学分。特殊情况下,某些课程的学时、学分折算办法可适当调整;
……
以上情况的存在,容易导致理解的混乱和歧义,也不便于学校统一设置的课程归属安排,尤其是面向全校开设的课程,需要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做出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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