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变迁的解释框架中,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韦伯的传统与现代,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与机械团结等分析框架对西方现代社会有着极强的解释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单位—社区”的理论框架有效地阐释了我国的社会变迁,突出了中国社会的转型特点。以上解释框架都或多或少地隐含着此消彼长的二元对立。“制度—传统”的解释框架体现了两者之间共变互构的关联与耦合关系。在这个分析框架下,制度和传统是一种双向互动关系,制度的运行受到传统生活的影响,传统生活的实践又反过来影响到制度的运转。“制度—传统”的解释框架源自社会互构理论,该框架能够将正式制度与日常生活有机地勾连起来,动态地展示出“制度创设”与“日常生活”的相互形塑过程,有效地解释易地扶贫搬迁中的“逻辑冲突”。
搬迁户主观或客观层面的问题都会在政策的具体实施中与搬迁的细节问题交织在一起,使得搬迁户呈现出搬迁意愿、搬迁动力的强与弱,进而在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的同时改变着搬迁户的生活。
1.易地搬迁中的“制度”与“传统”
“制度逻辑”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中,是一种希望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指示,改善易地扶贫搬迁户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质量,并以城市生活取代传统乡土社会生活为主要形式的逻辑,这种逻辑源自顶层设计。制度逻辑要求将居住在自然环境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缺乏的农村贫困户从不适宜居住的山区迁出,统一集中安置在城镇或移民安置村,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享受便利的公共服务,摆脱因自然环境造成的贫困束缚。
“传统生活”则是源自传统中国乡土文化,强调伦理规范,注重血缘、地缘关系,人际交往以人情、面子、关系等文化传统为基础共识和交往原则。在“生活逻辑”中,熟悉至关重要,与熟人打交道远比与陌生人打交道彼此更加信任、亲密,办事效率也更高。同时,正因为熟悉与信任亲戚和邻里,“生活逻辑”下的个人在做出重大决策时,也会更倾向于模仿、借鉴亲戚与邻里的相关决策行为或听从亲戚邻里相关建议和劝说,一般不轻易接受“外来陌生人”的劝告与建议。
2.制度逻辑创设了日常生活
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建立“顶层设计—动员激励—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的四位一体机制,具有强烈的科层制色彩,同时也是一种最为彻底的扶贫手段。在“十三五”期间,计划全区移民搬迁11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万人,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10万人,涉及全区13个市79个县、市、区。各县区目前正在稳步有序地完成搬迁任务(搬迁户100%签订拆旧协议),尽管部分农户习惯于传统的农业生活,但面对政府的大规模搬迁行为,依然选择了顺应时代潮流,这充分体现了政府强大的动员能力和制度的权威性。易地搬迁政策要求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这种制度为搬迁户设计了未来基本的生活场景。兴业县为搬迁群众打造“幸福生活圈”;贺州市平桂区在扶贫移民安置点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安置点内部和周边配套设施,促进安置点实现城区融合;罗城县解决6000多群众在扶贫车间就业;上林县为搬迁户办不动产权证;田阳县专门成立“农事城办”服务中心为搬迁户服务。政府主导的惠民措施在易地搬迁实施中,一方面重新确立了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核心领导角色和地位,体现了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巨大诚意,同时也充分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捍卫了党和政府的制度权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从制度上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从结构设置上重塑了社区居民的生活方式,搬迁户的日常生活逐渐由农村转向城市,生计方式由农业转向非农业,自我身份由农民转向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