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之卦象,传统上,学者们多以为是由圣人法天下之物象以作,而此说之根据即在〈系辞〉,〈系辞下〉即有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长时间以来,学者们多以为〈系辞〉此语即是明言《易》之卦象乃是由圣人模仿天地间所现示之图像所作,如在《周易正义》中,孔颖达氏即称“此一节明包牺氏法天地造八卦。”此外,孔氏亦在解〈系辞〉中“设卦观象”一语时说道:“圣人设画其卦之时,莫不瞻观物象,法其物象,然后设之卦象。”孔氏甚至认为,《易》之中“象”之名本身即有取法天地万物之图像之意,如〈系辞下〉中有“象也者,像也” 一语,孔氏以为此即是“谓卦为万物象者,法像万物,犹乾卦之象法像于天也。” 而在历史上,此一说法亦非孔氏一人之论,孔氏之后如唐人崔憬(生卒年不详)亦以为此语当解作“象者,形象之象也”,指模拟万物之形者为“象”。可见,卦象源于圣人对天地万象的模拟,正因此,卦象方得有“象”之名,于此,古人已有一定之共识。
但是,20世纪以来,随着大量出土文献的发现,此一传统说法受到了冲击。当代考古学和古文字学研究已经表明,《易》之爻象起源于记载占筮结果的数字符号。在占筮中,若干次占筮結果相組合即可成一卦,一卦可以有三爻、六爻,亦可能有四爻。 此一发现彻底颠覆了传统上“圣人拟物作卦”的说法,它意味着《周易》中最基本的符号“—”“--”之所以如此而画全由筮法决定,非是由人刻意所造,爻卦之图像本身实亦只是数字符号及其组合,非是由圣人模仿经验中所见天地万物之图像而作,其本身除作为数字外亦无特定意义。此一发现无疑是具有颠覆性的,如〈系辞上〉本身即有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面对新的发现,吾人今日又当如何理解〈系辞〉之说与古人之论?
笔者认为,以此发现为基础,吾人有必要区分爻卦之图像与卦象,爻卦之图像确只是一一可直观之数字符号及其组合,但卦象却不同,卦象乃是可被用来解释此诸符号的抽象观念,或者说,是关于卦爻之图像与人所见天地万物之象之间一种相对固定的联系,举例而言,如依〈说卦〉,乾可为天亦可为马,坤可为地亦可为牛,等等,这其中,单言乾或天或马,皆非卦象,言“乾为天”方是卦象,既明此,则可知卦爻图像虽源于记载占卜结果的数字符号,但用以解释此诸符号的卦象则确须由人所专门创造。具体来说,凡占筮皆有占卦和解卦两个环节,既占得一卦,还须解释方可,一卦既成,如何解释便是问题,此时,依卦爻之图像作解,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如戴琏璋氏(1932-)即认为:“筮者可以从卦形上逞其想象,丰富卦的内涵。”其实筮者亦不止是想象,更是将其所体会到的天地万象间的某些神圣意义赋予了卦爻之图像,当代学者杨儒宾氏(1956-)将人对外界物象之神圣意义之体会称作“圣显”,并以为八卦意象即可谓是先秦时具有“圣显”功能的“物之集结”。如其所论,后来人们所理解的卦象很可能正是上古时期巫者在长期解卦实践中形成的一些关于卦爻图像与其所体会到的具有“圣显”功能之物象间之一些相对固定的搭配。故卦爻之图像为先在者,而卦象为后生者,卦象乃系历史上古圣贤解卦智慧之结晶而非传说中之圣人造《易》卦之基本元素,古圣贤正是通过创造卦象,方才能在解卦活动中将其所体会到的神圣意义揭示而出,因此,又可以说卦象乃是古圣贤的发明,今人成中英氏则以为〈系辞〉所言之“象”除有现/示之义外更有发明之义,其说可谓深得《易》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