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狱大门前阴森忧郁之感和一丛红玫瑰傲然生长的突异对比,《红字》这部经典的罗曼斯小说也逐步拉开帷幕。故事的开头便是一位美丽妇人怀抱襁褓中的婴儿从牢狱的阴影中走到阳光下的市集,接受乡镇居民的审视,对此,霍桑并没有藏着掖着,而是直接告诉读者,这位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犯了通奸罪,必须要接受公众的审视和诽议。这时,不难会有疑问,为何海丝特·白兰会身在最严苛的清教社会中,明知教律却依然以身犯险?这一切的根源要从海丝特和她的丈夫齐灵渥斯的婚姻说起。
海丝特和齐灵渥斯是从英国跟随清教徒移民到马赛诸塞州的早期清教徒,她和齐灵渥斯的婚姻是在17世纪初期缔结,那时英国社会已进行了宗教改革,且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婚姻的选择也比中世纪要自由,但是有效的婚姻依然需要父母同意和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保证。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海丝特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女要选择一位高智商却身材略有畸形的齐灵渥斯作为她的丈夫。
海丝特的家族可以说是没落的贵族,在她面临众人火辣辣的审视目光时,她想到了她远在古老英格兰的家,“那是一座破败的灰色石屋,虽说外表是一派衰微的景象,但在门廊上方还残存着半明半暗的盾形家族纹章,标志着远祖的世系。” ;而齐灵渥斯是一位受人敬仰的“饱学之士”,他有地位又有“数额庞大的财产” ,对17世纪初封建制度尚存的英国来说,尤其是有贵族残留思想的家族,这样的一位男子无疑是一位极佳的乘龙快婿,尤其是对于一个没落的贵族来说,女儿和这样一位男人结婚,对于自己家族名誉的改善也是大有裨益。这样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婚姻却也大概率注定了男女双方处在婚姻和爱情分离的状态,无爱的婚姻又能有多么圆满?从这点上来看,社会的枷锁成为了为其婚姻的不幸埋下了隐患,但是又不能将这一切全部归于社会,婚姻中的双方必然有责任。
首先,不容置疑,在近代早期的英国,婚姻的缔结是需要尊重子女的意愿的,如若子女不同意,父母的要求便无论如何变不成现实。也就是说,这段婚姻是经过海丝特首肯才缔结的,但是海丝特当时年龄尚小,她对爱情和婚姻的观念还处于萌芽期,尚不能完全理解何为幸福,便在齐灵渥斯的说服中点头了,正如她自己所说:“罗杰·齐灵渥斯对她的触犯,就是在她不谙世事时便使她误以为追随在他身边便是幸福,而这比起他后来受到的伤害要大得多” 。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虽然经历了宗教改革,但是中世纪教会规定的适婚年龄(女子12岁和男子14岁)仍在实行,所以,在理论上,人们可以很早结婚。尽管大多数人的结婚年龄有所推迟,但这主要是由于教会怕人们年龄过早结婚会导致其无法自力更生,需要教会的扶持,所以本质上是基于经济条件而实行的措施。那么,自然而然,海丝特在年轻时缔结婚姻便不会受这一风俗的影响,因为奇林渥斯有足够养活他们俩的财富。于是,尚在青春时期的她便嫁给了一位年迈的长者,性意识还未完全成熟,对爱和婚姻的理解还不够透彻之时就将自己轻易许诺给一个男人,这便成为了她们婚姻中的第二颗炸弹。正如叙述者对海丝特和齐灵渥斯的婚姻的评述所说,“让那些只赢得女人首肯婚约但没有赢得她们内心最深处的激情的男人们发抖吧!他们会像罗杰·齐灵渥斯一样遭到不幸的:因为当某一个比他们更有力的接触唤醒她们的全部感知时,即使是他们当作温暖的现实而要加诸女人的那种平静的满足,那种坚如磐石的幸福形象,统统都要受到指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