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规划课时,创新教学方法
《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知识点的延伸和运用,税法课程课时安排不足无法完成也会影响税收筹划教学的进程。在不改变现有的培养方案总课时设计分配的前提下,可以将税法和税收筹划课程的教学任务分两学期进行:第一学期开设税法(上)和税收筹划(上)课程,第二学期开设税法(下)和税收筹划(下)。如此便可以避免在教学过程中,老师重复税法知识点而占用大量的时间,让学生有更多的思考和练习的机会。对于重要的税法知识点的筹措运用,加深学生对于税法原理的理解,对于税法的认识,不仅仅只停留在能够计算出正确的应纳税额。两门课程知识点的融合与贯通,以实务运用为切入点,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精准教学离不开网络教学平台的支持,基于线上公开的税收筹划的课程资源比较缺乏这一现状,课程组教师可以分工配合完成教学单元的设计、题库的建设,设计出一套为本校师生量身制定的线上资源。使用案例启发式的教学方式,选取具有趣味性意义性的税务案例,例如2018年“阴阳合同造假”偷逃个人所得税,当当网的股权纠纷事件。引导学生分析事件的来龙去脉,不只是停留在“看热闹”的层面,争做明事理的“门道人”。课程开设前在学习通上,录制3-5分钟的案例导入小视频或者引入税法处罚的反面教材,引导学生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学习与思考。课堂上利用学习通平台上签到、提问、话题讨论等互动功能,活跃学习氛围,提高学生课堂注意力。利用学习通线上教育平台分组功能,随机生成讨论组成员。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给与学生更多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讨论并总结小组成员意见。分组讨论完成后,由教师抽查,他组提问的方式整理发现尚未掌握的疑难点以及未解决事项。课后及时发布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开放性思考的练习,用以巩固所学知识点。在循环教学过程中,课程资源还需要教师精心的维护,对过时的筹划方案和题库,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
(二)培养时政意识,编写教辅用书
税收政策的频繁变动,市面上即使是CPA税法教材也难以跟上政策的变动,由于教材的出版一般在学校开学前,而税收法规及条例随时均可能发生变动,教材不能完全跟上政策的变动亦是常情。课程学习过程中,指导学生如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税屋等权威网站,搜集掌握最新最全面的税收政策,获取官方政策解读。不是只停留在了解最新财税政策的表面,还需要掌握政策变动的实质性内容及时适用的条件。培养培养学生了解宏观经济政策意识,关心时政要政,树立正确的“财税”观。
税收政策变动快,教材更新不及时,因此编写适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学习税法及税收筹划学习的教辅材料极其重要。在设置编写教辅材料团队时,既要有教育经验丰富的教学能手,还需要适当地引进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例如税务师事务所的项目经理。具体编排工作如下,以实务工作中,企业重点关注的流转税、所得税为切入点,选取操作性强、趣味性高的案例。专职教师负责搜集、分析以及教材的编写工作,行业专家负责案例遴选以及教材的审核工作,分工合作,缩小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异,提高筹划方案的实用性。
(三)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双师型教师建设
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两个平台构成:一是校内实训平台——会计工厂,二是校企合作平台。在税收筹划课程结束后,为更好地考查学生学习转化能力,检验课程学习的效果,可以在会计工厂展开针对性的课堂实训。例如通过演练操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不同的工作要点,寻找税收筹划的切入点,提高学生纳税筹划的意识。此外,构建校企合作平台,积极与企业或税收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协议,鼓励学生进行实践学习。通过校内实训校外实习的方式,提高学生利用税收筹划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师理论基础的薄弱,势必会影响教学能力的提升,进而会影响到课堂教学效果。在教学指标考核指标中,纳入相关职称资格考试的内容,例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提高教师参与学习考证的积极性,加强自身理论水平的建设;敦促教师参与税务局或者企业的举办的税务类业务的培训,积极了解行业发展的前沿方向,以解决问题为向导,搜集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参与相关课题的研究,进一步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实现双赢。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寒暑假期间,到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践学习或者参与企业税务咨询业务,缩小理论与实践的差距,提高实践运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