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调占比拓宽选择范围
针对课程选择范围受限问题,高职院校可适度协调课程占比,从而拓宽课程选择范围。从现状层面分析,大部分高职院校选修课占比偏低。而高职院校应基于高等教育的规律,并以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来实施人才培养,其关键在于合理化课程的安排,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协调好课程计划中各模块占比就尤为重要,应将必修课占比稍微下调,限选课占比尽量维持,任选课占比稍微上调,三者比例大致保持在5:2:3,这样就更为合理且适宜。其中,必修课旨在让学生了解并掌握基础理论以及专业技术相关知识,限选课主要为拓宽学生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而公共选修课则供学生依据自身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让学生学会用理论联系实际,促使专业技能知识系统化,从而培养出更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2 加强管理提升课程质量
高职院校应制定并完善选修课审批及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选修课的组织管理,以此推动课程质量的提升。针对部分教师积极性以及热情不高的问题,学校应采取适当手段,吸纳具有专业特长人才,并构建长效性机制,激励并培养教师开拓增设更具实效性、以及实践意义选修课程,确保选修课程的启发性,培养学生实践力及创造性思维;加强课程教案与讲义的编排开发,强化信息化教学手段;同时,应实行校内资源共享,畅通外校选修课渠道,实行校间学分互通等,从而增加选课弹性,提高学生选择自主性。另一方面,要加强选修课课堂教学及其管理,作出严格要求并严厉执行,让学生真切地明晰选修课重要性,从而促使选修课教学发挥出最大实效。
3. 立足实况健全配套制度
导师制,一种科学引导机制,作为选课制的配套制度,能促进选课制有效落实。因此,高职院校要立足于实际状况,并对导师工作进行全面且充分解读,明晰其重要性,应构建起并完善导师选拔、考核、聘任等长效运行机制,选择责任心强、学术及教学水平高、并且专业性对口的教师作为导师,并将相应考核制度合理化,以规范导师职责。导师应基于不同类专业学生实际状况,并有效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在选课或学习过程所遇问题予以点评并作出科学指导,助力学生明晰选课制重要意义,制定合理化、动态化学习计划,并掌握多样性、有效性学习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中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自主性,启发思维,促使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