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理据是指事物和现象获得名称的依据,它说明了词义与事物或现象的命名之间的关系。简言之,词的理据就是词获得词义的道理和依据。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具有任意性,能指和所指没有自然的联系,是约定俗成的结果,但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发展,语言学家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在同一语言内部,词的形式和意义之间的联系既有任意性也有理据性,是两者的对立统一。目前对于词的理据的划分并没有统一方案,从方便教学角度出发,词的理据可以分为语音理据,形态理据,语义理据,词源理据等,本文只讨论形态理据,形态理据(morphological motivation)是指可以通过分析词的形态构成获得词义。
从认知心理学角度看,大脑对信息的保持是否持久,除了和信息的重复时间与次数等因素有关以外,还和信息的加工方式有关,加工层次越深,记忆保持得越好。利用形态理据学习词汇,是从词的底层,也就是构成词的单位——词素的角度来解构分析词汇,显然比只把词作为一个整体来记忆要深刻得多。把词作为一个整体记忆只是把视觉形式(拼写)和听觉形式(发音)强行和词义联系起来,其中感觉记忆的成分占大部分,加工(编码)层次浅,易遗忘,而词素是构成词的最小的有意义的单位,从词素层面理解记忆词汇就是以语义的形式对信息进行编码,加工层次深,记忆更持久。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的重要过程之一就是个体把外界刺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原有的认知结构中去,以此使自己的知识得到数量的扩充。新知识和已有知识的联结点越多,整合(掌握新知识)越容易。通过形态理据教词汇,让学生掌握构词原理和一定数量的词根词缀,不但为学生建立起了新的认知结构,而且这些词根和词缀还是新知识(新单词)的联结点,新单词不再是和自己原有词汇知识毫无关联的一串符号。这种教学避免了无视学生已有知识的简单生硬的填鸭式的“刺激——反应”模式,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授人以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