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考前人诸说,对《赠王粲》的作年判断,总体可分为两种,即“拜侍中前”与“拜侍中后”。
(一)“拜侍中前”说
持此说者又可分为两类,其一,有明确的系年。俞绍初、王晓东二人认为此诗应作于建安十六年,顾农《王粲论》也持此说,认为《赠王粲》诗应作于建安十六年且在王粲从征马超前,笔者以为此说合理;其二,无明确的系年。古直与赵幼文只粗略判断彼时王粲虽已归魏但未任显职,故《赠王粲》应作于拜侍中前,然未明确具体时间。
古直《曹子建诗笺》:
玩“重阴润万物”等句,知此时王粲尚未显用,诗作于王粲未拜侍中以前无疑。
赵幼文《曹植集校注》:
王粲初归曹操,未任显职,对当时政治待遇抱着悒郁不满之悲思,欲见曹植申诉而无机会,故写诗(笔者按:即《杂诗》)以倾诉自己的愿望。
赵幼文认为,《赠王粲》为答复《杂诗》之作,结合王粲的生平履历可以得出《杂诗》作年应在王粲拜侍中前,由此,《赠王粲》作为唱和之作,自然也作于拜侍中前。对古、赵二人这一论断,林文主要从三点反驳:
一、“‘重阴润万物’等句,逻辑上只能说明王粲主观上认为自己‘未显用’,并不足以证明王粲此时客观上真的未任显职。”
二、林文认为,曹植《赠丁仪王粲》作于建安十六年,此时,“王粲虽客观上未任显职,身处‘末位’,但主观上却乐观积极,对前途充满信心,并非赵先生所言‘对当时政治待遇抱着悒郁不满之悲思’,更与《杂诗》中自怨自艾的形象难合。”
三、“王粲作于‘归魏初期’的其他作品,也可看出他此时对仕途功名的热情与信心。……由此可见,古、赵之说不当。”
其一,林文认为“重阴润万物”等句只是王粲主观上认为自己未显用,并不足以证明王粲此时的实际待遇。然而,此句出于曹植之诗,从逻辑上来说也只能是曹植主观上认为王粲当时未获显用,而对王粲来说,无疑是客观的,又何来“王粲主观上认为”之语?
其二,林文以为《赠丁仪王粲》作于建安十六年,笔者亦有异议。据林文所言,此说取得了多数学者的认同,然据笔者了解,其言不实。关于该诗的作年在学界主要有两种判断,一种即林文所认同的建安十六年,持此说的仅有古直《曹子建笺注》、张可礼《三曹年谱》、俞绍初《王粲年谱》;另一种则认为此诗应作于建安二十年西征张鲁之后,代表人物有李善(《文选》)、刘履(《选诗补注》)、丁晏(《曹集铨评》)、朱绪曾(《曹集考异》)、黄节(《曹子建诗注》)、徐公持(《曹植年谱考证》)以及俞绍初、王晓东(《曹植选集》)、郁贤皓(《建安七子诗笺注》)等,此外,在由王云五主编、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编中国名人年谱集成•魏曹子建先生植年谱》(第六十辑)中,亦将《赠丁仪王粲》诗之作年归于建安二十年张鲁既平、迁邺之后,显然,后者才是大多数学者所认同的观点,以上学者分别从王粲、曹丕等人的诗作内容、字词、相关史料、以及当时之地理地形等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判断《赠丁仪王粲》应作于建安二十年,详实充分。由此,林文以《赠丁仪王粲》作于建安十六年这一误判之说来反驳古、赵二人,不成立。
其三,林文认为,王粲于建安十六年从征马超之际所作诗文如《咏史诗》《吊夷齐文》等,皆是昂扬进取之作,故此时王粲不应有唏嘘之叹,笔者以为此说不甚严密。据《三国志·武帝纪》“(建安十六年)秋七月,公西征。”可知,征战马超时已是秋天,而《赠王粲》既是拟《杂诗》作于春季,则《杂诗》的写作时间必早于《赠王粲》诗且同在春季,春秋有两季之隔,且中间王粲还经历了一次升职军谋祭酒,心情从忧转喜也未可知,而林文仅以两首作于秋季的诗便断定王粲整整一年的状态,失之武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