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
“知”在先秦典籍中与“智”通用,强调的是人的理性能力。它既是“五常”之一,又是“三达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许慎《说文解字》中说:“知,词也,从口从矢。”段玉裁则注解道:“识敏,故出于口者疾如矢也。”意思是如果一个人能够见识机敏、洞察深刻,则能够脱口而出、词如飞矢。所以知意味着对某个对象的通达明了。从《中庸》内容来看,知的对象包含物理、人事、天道三类。首先,知物理即使说能够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中的事物、现象、规律等,例如《中庸》第四章:“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此处“知”强调的是把握外在客观世界的能力,与西方哲学思想中的“认知理性”意思相同。其次,知人事即是说能够认识并践行人的活动所应该遵循的法则,例如《中庸》第七章中“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此处知强调的是人能够认识并遵照法则去行动的能力,大体相当于西方哲学思想中的“实践理性”。最后,知天道即是说能够探查作为宇宙本原的天道,例如《中庸》第三十二章中“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此处,知强调的是能够认识把握天道并按照天道施行人道的能力,大体相当于西方哲学思想中的“道德理性”。在这三种知当中,天道之知高于人事之知,人事之知高于物理之知。学习事物的机理是为人的行动提供帮助,而人行动的最终目的在于挺立其道德人格。所以《中庸》的知包含了多个层面,这与先秦儒家其他典籍中的知的含义是一致的。例如《论语·子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就是在讲物理之知;《论语·里仁》“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就是在讲人事之知;《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就是在讲天道之知。而且,当知作为一种美德的时候,它更侧重于天道之知,也即侧重于对人之道德使命的体认。《中庸》第三十二章说“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圣知”即是最高的智慧,其能通达于天德,只有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算是真正的知。所以,当《中庸》把知作为“三达德”之一的时候,其实是彰明了人之为人所具备的道德理性,所应担负的道德使命。
(二)“仁”
“仁”既是孔子思想的重要范畴,又是儒家哲学的核心思想,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乃是道德之本体,本心之全德,是既高于诸德,又能够统摄、涵盖诸德的“全德”。孔子说“仁者,人也”,是说“仁”是关于人之所以为人的学问,这里指广义的“仁”。从狭义讲,则是指爱人之心,“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这里就是指狭义的“仁”。这里把“仁”与“知”、“勇”并列为“三达德”,系指狭义的爱人之心而言;若是广义的“仁”,则是包括“知”、“勇”在内的。《中庸》说仁,在将仁与知、勇并列的同时,也从广义上论仁,例如《中庸》第二十章:“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即是把仁看做人之为人所应遵循的一切人伦规范。在此我们侧重于从狭义的爱人之心去讨论《中庸》中的仁。《中庸》的仁是从“亲亲”为主的亲情血缘关系中引申出来的,它是在自然情感基础上形成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般原则,“仁”要求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把他人与自己作为同一类的人看待。与此同时,既然“仁”建基于血缘关系,那么对他人的爱就具有一种等差次序。《中庸》第二十章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所谓 “亲亲之杀”即是强调爱之主次差别。儒家虽然主张“泛爱众”,但认为爱的起点是爱自己的亲人,然后由把对亲人的爱推延出去,爱别人,爱众人。儒家的仁爱是从宗亲、自然血亲关系中培养出来的,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亲人都不会爱,何谈爱别人,因而儒家将礼遇父母、善待手足作为仁道的根本,“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悌,是对父母之爱、对兄长之爱,这种情感正是“仁”的根本。做到了孝悌,就是把握了仁的根本,也就是把握住了修身之本。把握了修身之本,就会“不好犯上”,那么就不好作乱,这样就会有利于国家达到“治”的状态,如果人人都能够以“孝悌”为本,将之贯彻到家庭、社会生活,那么天下最终就会达到“平”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