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影响力债券是以“基于成功付费”(Pay For Success, PFS)为主要特点的新型融资模式,是国际上继PPP之后又兴起的一种公共项目融资模式,涉及主体包括政府机构、项目承包方、服务提供方、私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服务对象等。运作流程是:首先,由政府部门与项目承包方订立契约,委托后者对特定的社会问题进行管理;其次,项目承包方通过发行债券方式向私人投资者筹集资金,并与服务提供方签订服务合同,委托服务提供方提供公共服务;最后,政府根据项目评价结果支付费用,如果项目实现了预期目标,政府向项目承包方支付本金和约定利息,但如果项目最终的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政府就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2010年,为降低刑期在12个月以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英国司法部通过非营利机构“社会金融”发行了全球第一单社会影响力债券,相私人机构筹集500万英镑,用于资助社会服务机构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英国司法部与大社会资本(Big Society Capital)负责支付本金和约定投资收益,由独立评估团队负责项目的跟踪评估。经评估,2014年8月英国司法部确认这一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犯罪率降低了8.4%。
我国首单社会影响力债券发行于2016年12月,山东省沂南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发行方和项目管理方,沂南县“六个一”扶贫工程具体实施部门作为服务提供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四家地方性银行为定向投资人,中国扶贫协会为债券募集资金扶贫效果评估方,共募集5亿元用于投资沂南县“六个一”扶贫工程。与国外社会影响力债券不同的是,我国首单社会效应债券采用“本金保证、收益浮动”的方式,参与主体以政府或国有部门的为主,私营部门参与较少。
近年来,随着公共服务投入加大,各国财政压力增大,基于SBI或PFS的融资机制加快发展,美国、以色列等国家建立了负责此类模式的研究或推广机构,部分国际金融机构也在探索开展相关业务,推动社会影响力债券在不少国家公共服务领域快速运用。据统计,截止2018年,采用社会影响力债券进行融资的达到20个国家、100多个项目,总投资额超过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