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坚持“群众是历史创造主体”的基本观点。在《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对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批判自我意识哲学展开的。“批判”把“自我意识”视为历史的主宰,并把自己作为“自我意识”的人间化身,否定群众的历史并用“批判”的历史取而代之。批判这种唯心史观的错误性,就成为正视群众创造历史的理论使命。群众创造历史的过程与实现人的解放是同一个历史过程。人的解放的实质是使群众获得全面自由的发展,这是群众史观的核心内容。科学把握群众史观就要坚持以群众史观分析问题的方法论原则。
第二,在群众的生活中实现人的本质。群众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当中从事物质生活生产的,人的具体的历史的本质就体现并实现于群众的物质生活生产实践当中。群众本应在这种实践中过上合乎人性的生活,然而,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只是让资产阶级获益,群众却生活在这个非人性社会的底层。群众作为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反而不是历史发展的最大受益者,因为群众仅仅被看作是推动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手段。恩格斯反驳道:“并不是‘历史’把人当做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群众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从来就不是手段而是根本目的,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始终以群众的美好生活作为目的。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现实途径。
第三,在改革“思想”中体现群众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思想”的演变主要经历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轨迹。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改革“思想”通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表述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群众的物质利益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实现,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明显转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新时代的新瓶颈。群众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劳动力概念,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主体概念。这就超越了只把群众看作是追逐物质利益的“经济人”的做法。因为群众还是“政治人”、“文化人”、“社会人”和“生态人”,具有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提出在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体现出群众全面发展的“利益”。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