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对评价进行周密部署和严格实施
开展评价之前,学校应组织各部门学习校企协同育人质量评价的相关文件,掌握评价的意义与目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流程;设立考核和奖励机制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实施评价时,学校应当严格落实评价任务,保证评价结果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评价结束后,学校应收集所有的评价结果,形成完整的评价报告,并反馈给合作企业,与企业共同分析校企协同育人的优势与不足,进而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二)企业积极参与配合
企业既是校企协同育人的参与者,也是校企协同育人质量评价的主体。所以,企业应积极参与校企协同育人质量的监督、评价和反馈。首先,设置校企协同育人的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与学校一起设计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方案,反映企业的实际需求;其次,建立健全企业参与评价的制度规范,让参与评价的员工明确其重要性,认真填写评价调查问卷,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最后,建立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及时获取评价信息,与学校一起分析评价结果,据此找出企业方面的问题并确定优化措施。
(三)政府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激励政策
一方面,政府应出台操作性强、指导校企协同育人评价实施的规章制度,明确评价流程、评价主体及其责权利,规范校企双方在评价过程中的行为,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政府应制定基于质量评价结果的激励政策。比如,将评价结果纳入政府部门对学校或企业的考核依据,结合考核情况给予学校相应的补贴或奖励,给予企业一定的税费减免或返还。这将极大提高学校和企业对校企协同育人质量评价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