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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保障措施分析
 
更新日期:2020-12-08   来源:   浏览次数:182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1从法律层面提供立法保障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应首先从国家法律层面加以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于这个基本原则,农民工及其

 
 1 从法律层面提供立法保障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应首先从国家法律层面加以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于这个基本原则,农民工及其子女应该平等地享受相应的劳动、医疗、教育等权利,因此,针对特殊群体,应该在宪法中增加响应条款,达到禁止歧视的目的。如,明确规定“公民教育权不得因出生地、户籍、受教育程度、身份差异而有所歧视”。同时,应配套修改跟农民工权益相关的其他法律。如补充完善《工会法》,进一步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修改完善教育立法,有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的各项条款进行分解细化。地方立法也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在有效的幅度和范围内进行补充,根据地方实际,制定出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并严格贯彻实施。
2 政府充分发挥行政能力
立法是基础,执行是关键。各级政府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开展措施,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各项权益。
2.1 拓展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供给主体
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中,政府应发挥主要作用。首先尽到政府自身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同时,要利用股市、债券等渠道进行融资,为我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财力支撑,多方面解决教育经费短缺问题。
2.2 加强对公办学校的监督和引导
虽然“借读费”、“赞助费”是政府明令禁止的,但是一些公立学校仍然铤而走险,设置各种换汤不换药的收费项目,给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造成很大的阻碍。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收入有限,为了子女上学问题负债累累,长此以往便不得不辍学、失学。同时,这种做法无形中使他们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产生了自卑的心理,对其学习生活与健康成长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政府应该履行好自身责任,勒令公立学校对农民工子女免除额外收费,提供平等的机会和环境。对于阻碍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单位严肃问责,并给予一定的处罚。同时,对于公立学校,政府应给予经费支持,可实行适当奖励制度,提高公立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积极性。
2.3 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的规范化管理
私人创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虽然弥补了政府提供义务教育的不足,但往往存在办学不规范、条件差、教学质量低的问题。基于此,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在设施、师资方面予以支持,促使其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同时积极主动降低额外收费。二是适当放宽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申办条件,扩大教学容量,使更多农民工子弟学校获得合法经营权,同时严格规范管理。
3 改革相关制度和体制
随着我国城乡融合程度的加深,“城乡分治”特点的制度体制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增多。因此,从长远来看,应改革现有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化体制,并着力破除教育、税收等制度的障碍,才能促使地方政府更好履职,彻底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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