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实用性、科学性、内容完整的服务指南是公共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边界清晰,并契合不断变化发展的读者需求的服务指南,可以促进公共图书馆读者服务水平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1 制定内容完善、规范的读者服务指南
省级公共图书馆在立足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下,应当制定内容完善、规范的读者服务指南。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解决:
(1)规范须知的名称。须知名称统一规范,易于读者查找、阅读和理解,也是服务指南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准之一。一是易于读者在浏览不同公共图书馆的主页网站时,也能快速找到须知的入口,提高资源利用率。二是有助于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体系的制定和完善。
(2)规范须知内容。现有服务指南的须知内容不够规范,存在与阅览制度或办证须知交叉融合的情况。为了让读者更清晰掌握各个区域或流程的规定,公共图书馆在主页网站上应当把读者须知内容、借阅规则、办证须知分开公布。
(3)扩大服务指南内容要素。服务指南首先指导读者了解图书馆整体概况,各内容要素应当涵盖范围广且丰富。一是文献信息服务内容和方式,应当包括本馆的特色资源服务、文献借阅服务(外界、续借、预约)、信息服务(读者咨询、参考咨询、服务报告)、品牌服务、活动服务、服务信息公开以及其它各类服务。二是实用类信息内容,应当包括开闭馆时间、办证须知、馆藏分布、本馆导航、本馆地理位置、交通信息、自助指南、各类通知通告、 无线网络、文献捐赠、常见问题、相关联系方式等。三是各项规定,应当包括入馆须知或读者须知,借阅规定以及其它提示、指示信息;最重要的是读者须知,省级公共图书馆应当在主页网站上明确公告,不能省略。扩大服务指南内容要素,不仅能够收集齐全关于本馆的信息,扩大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同时更好地为读者快速了解,获取最大化的信息服务。
2 完善读者服务指南的内容
为了发挥公共图馆读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作用,提升读者服务水平,应当补充以下具有引导、监督性内容:
(1)如“禁止阅读或要求提供违法或内容不适宜的文献信息”。
(2)如“请勿从事与本馆服务无关的活动”。
(3)如“安全、合法使用网络及其设备”。
(4)如“有违反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公共图书馆须知的制定必须坚持为读者服务最优化的原则,必须强化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责任和读者的义务。一是明确公共图书馆是读者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不同岗位、不同区域工作人员的责任范围,管理原则以及执行标准。结合《公共图书馆法》第44条补充条款“对破坏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扰乱公共图书馆秩序的,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公共图书馆可以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实际对读者服务过程中,在尽到教育、引导职责之后,按规定进行解释等处理工作,同时避免读者进行辩解。二是明确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是以公共图书馆须知为依据。“普遍均等”、“平等、开放、共享”、“保障基本文化权益”等原则或要求,并不等同于保障读者一切要求,即只保障与“本馆服务”有关的要求。增加以上内容,不但将读者的义务更加详细化,同时提升读者在图书馆内的阅读素养,对公共图书馆和读者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