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缩小城乡差距,融合城乡发展
长期以来受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发展模式的影响,快速的城市化和高速的现代化使乡村与城市之间形成巨大的差距,导致乡村发展落后于城市,城乡在医疗、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水、电、公路等基础设施供给方面严重不均衡、不公平的问题日益严峻,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影响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实现我国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城乡公共服务基本均等化的目标,完成决胜小康时期的基本任务,中共十九大首次做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决策,以振兴乡村经济,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三农”现代化
农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土壤,而“三农”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性任务。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号文件中屡次强调“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并针对不同时期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全面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实现国家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的历史时期,针对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出现的产业、资源、传统文化、社会服务、人口等“空心化”问题,只有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主要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才能实现乡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