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以修身为中心,提出了八目,分别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目并非是线性阶段结构,而是本末关系。齐家与治国作为八目中的二目,若用《大学》中的一句话来概括二者的关系,那便是“治国在齐其家”。“在”意为只在于此、无外于此,即治国之道只在于齐家。古人用字极为精确,一个“在”字明确地表明齐家乃治国之本,齐家与治国不是“先齐家后治国”的先后关系,而是“治国之本在于齐家”的本末关系。《大学》对家国关系的表达集中在传四章,传四章以“齐家为治国的根本”为核心,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三节,从“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到“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为第一节,此节总述齐家对于治国的重要性。从“一家人,一国兴仁”到“故治国在齐其家”为第二节,此节详述为何齐家对治国如此重要,《大学》中的非常重要的“恕”就是在此节出现的。从“《诗》云”到“此谓治国在齐其家”为第三节,此节主要是通过引《诗》佐证“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并呼应前文,以“此谓治国在齐其家”作结。
孝者,事亲为孝;弟者,悌也,善兄弟也;慈者,爱也。孝、悌、慈三者皆发生于家之中的人伦关系之中,都是对家人而言的,但是《大学》说:“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这是将家中的孝、悌、慈用到了政治关系中,认为处理政治关系时所用情感与处理家庭关系所用情感相同。首先,“孝者,所以事君也”,这里提出了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即忠与孝的关系。《孝经》言:“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孝经御注》释曰:“可移孝行以事君也。”即移孝作忠。但其实,君臣和父子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伦关系,父子相生是天生的,但君臣之间并不像父子般有骨肉联系,不是以亲相合,而是以义相合,[3]因此,在儒家来说,移忠作孝的说法难以成立。那么,忠与孝是什么关系呢?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的是,“忠”的对象并非君主,“尽己之谓忠”,忠是指对自己所执之事恭敬奉持,尽心尽力。臣之忠就是忠于职守,尽心尽力于当职之事。孝与忠之间的共同点在于“诚”。为什么这么说呢?《孝经》曰:“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故不爱其亲 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孝为德之本,也是为人之本。《中庸》又言:“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反求之于自己一身,即一言一行若不是诚的,则必然无法做到对父母的顺巽,因此发自本性的对父母的爱、顺,才是真正的孝。孝与忠,皆是诚于己。诚于己的人,为子侍奉父母能尽孝;为臣治理国家能尽忠,所以《孝经》说“以孝事君则忠”。
《大学》“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是从为政者的角度来讲,为政者要以孝道教国人。孝为天下人之共情,人皆有孝之情需满足,为政者自身做到孝,便能通过孝行实现克家之治,上施下效,天下人便能在为政者的带领下激发起自身的孝之情,对父母恭敬奉持。以孝治家,无论是大家族,还是几口之家,皆能无纷争,这便实现了齐家。为政者治国最重要的也最难做到的便是教化一国,形成良好的国风,若人人都能在为政者的带领下以孝治家,千万个小家治好了,一国的教化便实现了。这就是为政者以己之孝情通人之孝情,是在通情的基础,以身为譬,实施教化。为政者行孝,除了能以一家之孝带动一国之孝,还体现在其能取人以身,任用孝子为臣。孝子以其诚敬之心孝亲,则能以此诚敬之心忠于职守,诚身事君。换言之,一个不能诚身事亲的人,必然无法期望他为民尽职尽责。因此,可以说,为政者以孝兴发臣民的诚敬之心,是一国长治久安的根本所在。这就是《大学》所说的“此谓治国在齐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