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是帮助我国经济发展的强有力手段,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创新的关注可以追溯到熊彼特提出的有关创造性破坏的观点。而对于创新的概念至今也并没有提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其中罗默认为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对人力资本、知识和创新中的投资。因此,本研究借鉴罗默的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是创新成功的核心要素。其次,熊特特也提出了资金在创新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他提出创新是一项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活动。因此,当企业内资金不足时就会很难支撑创新项目。同时,部分学者从创新与外界的认同与支持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的研究,其中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现有研究已经表明,孵化器在促进企业创新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从孵化器所提供的三个支持性服务即人力资本、金融服务、技术支持来对在孵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来进行研究。
首先,人力资本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源泉。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了一个获取外部人力资源的平台,通过促成在孵企业与知名院所的合作等方式帮助在孵企业引入高技术人才;同时,在孵企业可以通过孵化器来拓宽自己的人才招聘渠道,从而可以更好的实现与高技术人才的对接。此外,近年来孵化器还建立了科技人才培训基地,通过对优秀人才的培训并且积极引导在孵企业建立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为在孵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其次,根据熊彼特提出的“创新是一项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活动”,资金问题是在孵企业在进行创新活动过程中所需要面临的主要难题。孵化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在孵企业解决其在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问题。孵化器通过搭建投资融服务平台,可以直接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为在孵企业进行创新活动时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孵化器还作为一个连接媒介,通过自身的信誉能够有效降低投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协助贷款公司、银行等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而支持其创新活动的开展。
最后,技术服务支持是指由孵化器提供的共享实验室、设备和研究设施,使企业能够获得负担得起的技术和科学资源。孵化器根的需要据在孵创新需求的需要,积极引入在孵企业在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实验、测试等活动提供的技术、市场、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专业性服务的各类公共机构服务群体,这可以有效帮助在孵企业在进行创新活动时规避技术上的风险同时降低研发的成本,从而促进在孵企业创新活动的产生。通过对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的支持性服务进行分析发现,孵化器可以通过自身平台为在孵企业吸纳人才,保障在孵企业进行创新活动时的智力支持,同时,孵化器还可以为在孵企业解决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资金问题以及有效帮助在孵企业规避创新活动中的技术风险问题,最终促进在孵企业创新活动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