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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IP知识产权的“泛娱乐”业态
 
更新日期:2021-03-26   来源:   浏览次数:49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IP知识产权与泛娱乐业态IntellectualProperty直译为知识产权,简称IP,近年成为文化传媒领域的热词,商业价值日益凸显。市场认为优质IP直接形成

 
 (一)IP知识产权与“泛娱乐”业态
Intellectual Property直译为知识产权,简称IP,近年成为文化传媒领域的热词,商业价值日益凸显。市场认为优质IP直接形成“品牌”,尤其是Super IP,一旦形成就具有超高话题性,极易吸引受众注意力,可自动凝聚客户资源,这种“粉丝经济”使得粉丝效应迅速放大,利于相关文化产品快速占领市场。
“泛娱乐”生态的产生,其实是“互联网+”使动漫、影视、文学、音乐等不同传媒内容产业,乃至周边传媒产业能够跨界整合、互动、互相融合形成的,用户因此能够实现多层次、跨媒体、跨平台的互动娱乐。这实际上是一种深度娱乐体验,提高了不同内容形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提升了商业附加值,如今逐渐进入高度商业化和竞争加剧的市场格局。
(二)“泛娱乐”业态的关键影响因素
根据前期研究发现,激发“泛娱乐”业态的外部环境因素众多,且受众文化消费习惯转变是衍生“泛娱乐”业态的关键点,泛娱乐的目标受众具有年轻化的特点,年轻群体对文娱的依赖程度和消费力较高,且年轻受众的高分享意愿是IP发挥价值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加上社交媒体形成商业导流口,网民分享和接受度较高,对于IP运营以及泛娱乐战略的实现十分有利,而移动互联网与网上支付可进一步促进消费,有利于IP价值的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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