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是指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不同行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最终融合为一体,逐步形成新的产业或增长点的动态过程。与其他产业相比,文化与旅游融合更加天然,更加自觉,也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的明确,为文化和旅游的融合互促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开放40年来,新疆旅游业所取得的历史发展成就和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值得肯定。但不管是从消费者需求来看,就其供给而言,文化与旅游皆由千丝万缕粘连于一体。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先生曾指出:“旅游不仅是一种经济生活,而且也是一种文化生活”“旅游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事业,又是经济性很强的文化事业”。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提高新疆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
旅游功能要重新定位。人类旅游行为由来已久。众所周知,西汉张骞出使西域,不仅开辟了绵延至今的“丝绸之路”,更是将中国的文化传播出去,将西域的文化带入本土,促进了民族间文化的交流交融。唐朝名僧玄奘西去印度17年,除取回佛经写成《大唐西域记》,记述了其西游亲身经历的100多个国家及传闻的28个国家的山川、地邑、物产、习俗等。中国内旅游的开山鼻祖徐霞客,抱着考察祖国地理地貌、了解掌握各地风土人情的初心,散尽家财,遍游天下,成就了“世间真文字、大文字、奇文字”,在中国地理学、文学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与徐霞客几乎是同时代的中国名僧隐元大师东渡日本,传播佛学经义,带去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可见,旅游的首要功能是人们探寻文化根源、增长见识、民族文化交流的载体和手段。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旅游业更需要强化旅游文化功能成为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要求。为此,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旅游与文化发展需要亦步同趋,以提高新疆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首先,旅游是综合性的社会文化活动,其实质是体验文化、寻找文化差异,自诞生之日起,就与文化密不可分。新疆的旅游业,同样最先兴起于文化底蕴深厚的区域,如吐鲁番、伊犁、喀什等等。时至今日,随着国民休闲时代的到来,文化体验对游客出行选择的影响更加显著,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据亚太旅游组织“游客愿意支付的额外项目”调查结果,有60%的人愿意为“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文化体验”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