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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髹饰录》及其“文质说”
 
更新日期:2021-07-16   来源:   浏览次数:70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髹饰录》虽为匠人之书,谋篇布局却托《周易》而作,总体分为《乾集》《坤集》,源于《周易系辞上传》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乾集》总论漆器制作

 
  《髹饰录》虽为匠人之书,谋篇布局却托《周易》而作,总体分为《乾集》《坤集》,源于《周易·系辞上传》“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乾集》总论漆器制作原料及原则;《坤集》根据具体的地子和文饰,阐述漆器的技法分类。后者的“地子”和“文饰”,即书中所谓“质体文饰”,是全书的核心。《坤集》“质色第三”将地子分为“黑髹”、“朱髹”、“黄髹”等,可见“髹”“饰”二字本身即代表“质”与“文”,可以说《髹饰录》是一本关于漆工艺领域“质”与“文”的著作。此外,《乾集》论漆工三法,明确说明:“质则人身:骨肉皮筋巧作神,瘦肥美丑文为眼。文象阴阳:定位自然成凹凸,生成天质见玄黄。法造化者,百工之通法也。文质者,髹工之要道也。”
因此,要讨论《周易》与《髹饰录》的关系,需从“文质”入手。文与质本是中国古代文论及儒家美学的重要范畴,是“修饰”与“本然”的关系,以至于延伸到风格上的华美与朴素。 依据《论语》《礼记》等文本,“文”在最初通常被视作以周礼为代表的礼制,修饰自然之“质”。尽管孔子强调“文质平衡”即“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但不可否认儒家思想体系中仍有强烈的“崇周”“尚文”态度。如《论语·颜渊》篇:
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哉,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
子贡认为文彩之皮毛是区别虎豹与犬羊的唯一标准,其重文的态度可见一斑。这一态度影响深远,以至于儒家美学的文质观逐渐发展为“文胜”和“文繁”的倾向。《髹饰录》《坤集》的具体内容便是当时工艺领域“文胜”和“文繁”的典型。首先,《坤集》总论明确说“质为阴,文为阳”,根据《周易》崇阳抑阴的观念,这一说法显然是“文胜”的立场。而“文繁”则表现为漆器地子和纹饰的技法,从“质色第三”到“质法第十七”十五大类,大类下又分小类,共计108条。其中有些类别的差异极其细微和繁琐,如大类“阳识第八”与“堆起第九”的区别只是漆堆的花纹之上有无雕饰,小类“刷丝”和“绮纹刷丝”只是花样的不同。如此繁复的体系是古代漆工艺难以传承的原因之一,加之“讳莫如深,秘为独得”,尽管假托《周易》显学及文质论,此书在当时未能广泛流传。
尽管有这样不自觉的“尚文”倾向,《髹饰录》仍汲取了《论语》及《周易》的中庸之道,在书中兼顾文与质,以“质色第三”并“复饰第十三”至“质法第十七”六章讨论地子的分类、质法和重要性,其余“纹㯡第四”至“斒斓第十二”九章讨论纹饰。其中,“质法第十七”杨注有言:“质乃器之骨肉,不可不坚实也。”可见传承了孔子“绘事后素”的观念。刘绍瑾先生曾总结孔子的文质观,认为他体现的是一种“追求文质兼善、和谐相济、避免偏胜的‘时中’精神”(刘绍瑾,2010)。而《髹饰录》虽在文质的介绍篇幅上偏重于“文”,但指导思想仍是“文质兼善,和谐相济”。
综上所述,尽管《髹饰录》的分类甚为繁琐,但核心思想仍是追求文质的平衡与和谐。关于其“文质说”的具体内容及其思想来源,可从两个视角进行分析;一是《坤集》总论,即“质为阴,文为阳”“文亦有阴阳”,来源于《周易》的阴阳观;二是《坤集》的具体方法论,在地子与纹饰的详细介绍中可提炼出“文质兼善,和谐相济”的思想来源,即《周易》的《贲》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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