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初步搭建起养老保险三支柱框架,第一支柱是由政府发起、强制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面向广大民众提供基本养老保障;第二支柱是由企业发起、自愿建立的企业(职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主要面向有固定单位的职工;第三支柱是由个人自愿建立的个人商业养老金,个人自主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等养老金融产品,积累长期养老资金。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以及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和政策框架基本建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为今后养老保险的改革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由规模速度型的高速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的中高速增长,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特别是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要求更高、更为迫切,养老保险改革发展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
一是结构性矛盾突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速放缓,基金收支矛盾日益明显。转变传统的粗放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过剩和落后产能,必然会使传统行业基金征缴明显减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高,省际之间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分布不均。截至2018年底,有7个省份累计结余超过2000亿元,基金合计3.18万亿元,占全部结余的66.6%;累计结余小于500亿元的省份有9个,基金合计1209亿元,只占全部结余的2.5%。新经济、新业态特别是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带来大量新增就业人员,但相当一部分属于灵活就业,场所不固定、收入不稳定,增大了扩面征缴的成本。与此同时,退休人数增速不减,基本养老金水平还将继续提高,基金征收减速与待遇刚性增长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
二是长期支付压力较大。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201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2.49亿,占总人口的17.9%。预计到2050年,老年人口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受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抚养比由上世纪90年代初的5∶1,下降到2018年底的2.66∶1,如不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不采取延迟退休年龄等改革措施,劳动力供给总量将由目前的9亿人逐步减到7亿人,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8亿人规模;到2050年将进一步降至1.03∶1。抚养比的下降,一方面缴费人数增长缓慢,另一方面退休人数快速增加,在“生寡食众”、待遇刚性增长的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存在巨大风险。通过精算,在不改革的情况下,预计2030年前后出现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