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治理术的起源可追溯至福柯的“生命权力”概念,是指一种将生命和其机制引入精确的计算领域,并将知识/权力作为生命转换主体的现代治理模式[9]。这种治理技术强调对生命的管理和促进生命的发展这两方面,前者将身体压缩为便于实施统计的数据与模块结构,作为集体生命和再生产的基础,而后者则专注于将身体视作机器,对其进行统治与训练,以达到能力的最优化并完成夺取其力量的最终目的。这两者在《偶像练习生》的节目形式中都有所体现。首先,节目开始之初由导师根据100位练习生在第一次舞台表演中的表现,按照从优到劣的A、B、C、D及F五个等级对他们的能力进行评估,判定为相同等级的练习生被分配到一个班级里进行训练,统一由如“A班练习生”的称谓代指。可以看出这套评估机制是完全仿照教育系统内的考试制度设定的,正如考试成绩是学生在学校系统内的身份象征,评测等级结果是伴随练习生整个节目的身份标志,和他们在节目中获得的资源多寡相挂钩,不同等级的练习生会获得相对应程度的表演权利,例如在第一次集体主题曲表演中,练习生们按等级区块划分舞台站位,只有A班可以站在舞台的中心位置,拥有更多的曝光度。此外在第二场位置测评表演中,练习生的表演能力被“模块化”为声乐(vocal),舞蹈(dance),说唱(rap)三类,每个模块内部都有一套细化的评价结构,练习生们在系统中只被允许发出同样的声调,做出相同的舞蹈动作,而如果要获得所在模块内的最高评分,以证明自己具备在团体中担任某一位置的特定能力,练习生就必须锻炼身体机能感应模块结构的灵敏程度,即是否能够不假思索地表现出一套固定声音动作的标准组合。这种对身体机能的量化能力评级和模块式训练取消了音乐表演所蕴含的创造性,而使训练过程演变为练习生为争夺曝光资源对身体进行的自我规训。
此外,《偶像练习生》的投票机制构建了独特的参与式消费体验,首先节目赋予粉丝“全民制作人”的称谓,旨在暗示粉丝能够通过投票获得引导节目走向的主动权,而偶像在节目中的命运则和粉丝的选择息息相关。通过让渡一种“培育偶像”的权利,《偶像练习生》成为一场现实世界的养成游戏。在第三次舞台测评中,节目发布五首原创歌曲,由粉丝为他们喜欢的练习生从中挑选一首作为次回节目的公演曲目,由于表演成绩由现场观众投票决定,且团队总票数最高的一组成员将获得额外加票的奖励,因此粉丝的选择必须综合各方面条件来权衡,除了对练习生自身能力、喜好、以及适合曲风的估计,还要考虑可能同他组成团体的其他练习生的人气等因素。因此投票更象是一种“排兵布阵”的游戏策略,粉丝作为玩家必须精心构思,布置与编排各类资源,以帮助自己所投资的练习生到达理想状态,增加获胜的可能性。节目总共要经过三轮淘汰,最后票数排名前二十的练习生得以竞争最后的九个名额组成团体出道,因此投票机制是执掌练习生命运的关键,但这就意味着除了上述略有些“自主”意味的参与模式,粉丝的消费行为总体是机械化的,主要分为投票,重复观看视频,在社交网站如微博上不断发起话题并转发等形式,投票是粉丝主体直接的身体劳动,后两者则是为引导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在这过程中消费行为被转化为“模块化”的重复劳动。事实上当节目走到后期,粉丝逐渐陷入疲倦,喜爱、满足等诱发消费的情感动因已不足以支撑重复性的购买,但游戏仍未结束,一旦退出就意味着一无所获,因此是这种自律性的参与式规训将粉丝对偶像的情感资源自动结构化为不同形式的劳动力,从而制造出巨大的惯性,才促成消费的延续。《偶像练习生》通过使用这种新自由主义治理术,促使消费环节的参与者于无形中管理和组织自身的重复行为,在锻造标准化偶像产品的同时夺取最大化的粉丝购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