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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现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更新日期:2021-09-15   来源:   浏览次数:207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仍然需要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使我国农业能够可持续稳定增长,保证14亿人口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针对前文提到的农业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给出如下的建议:
(一)提升保险业服务质量
提高成本保险的保障金额使其能够覆盖农户的成本,解决农业保险“不解渴”的问题。尝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保等产品的供给,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服务。保险公司应进一步下沉服务于农业生产,保险服务农业要向前推进,保险业务人员到田间地头深入了解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切实保险需求,结合自身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创新保险产品,满足农户防范风险的需求;发挥保险公司防范控制风险的专业优势和资金优势,如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风险防控物资和药品等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来提高农业保险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政府可以考虑推进农业保险组织机构改革,如建立公正的第三方勘查核损机构,也可以降低各保险公司的现场勘查成本,同时对农户来说也有利于保险的公平性,提高保险服务农业的质量。
(二)信息整合与共享
风险与价格相匹配是保险定价的一个重要原则,对不同区域的风险程度进行区划,根据风险程度不同而制定的公平费率,一方面会增加农户的有效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有效供给,是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一个好办法。
要加强不同部门间的数据的共享,建立农业保险数据共享平台来服务农业发展。对风险进行区划,改变目前一省一个费率的状况,逐步将风险区划落实到县、乡、村层次,实行差别定价。建立政府、科研部门与保险公司数据共享机制,从而使保险公司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风险区划与保费厘定。
(三)进一步完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制度
在大灾风险分散方面,首先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使保险公司可以将其面临的一部分风险进行分散转移;其次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全国农业保险大灾基金,类似于银行存款保险基金,由相关的部门进行管理,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农业保险安全网,当农业巨灾导致保险公司面临破产威胁时,基金可以对保险公司进行救助;第三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资本市场上有风险偏好不同的个人和机构,考虑保单的证券化设计,将农业保险的部分风险和收益分散到资本市场。
解决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问题需要的是可以使农业保险在面临巨灾时有一套可以进行风险分摊和转移风险的机制。无论是“再保险+其他融资方式”的两层式安排,或者“再保险+省和国家大灾风险准备+其他融资方式”的三层式安排,其本质都是一套“应急预案”,这个应急预案不一定是事先准备好的真金白银,也可以是一套多元化的融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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