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即“仁者,人也”。“仁”作为人的本质,从静态上看即孟子所说的“不忍人之心”,这“不忍人之心”即“恻隐之心”,是先天地根植于人性之中的,是一切道德意识和情感的首要和根本。从“恻隐之心”出发,就会有仁义礼智等道德意识,由此构建起礼乐文化为特征的人类社会。孟子曾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也几希”,人作为天地间的独特存在,其独特之处就在于有“恻隐之心”的道德意识,这也正是人之为人的尊贵之处。“仁”从动态上来说就是孔子所说的“爱人”,“爱”是“仁”在日常经验生活中的自然呈现,是“仁”的内在要求。只有通过“爱”人的方式,才能够将内在的“仁”心表达出来。孔子关于“仁”的表述很多,如“先难而后获”、“克己复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这些表述都基于“爱人”这一“仁”的本质。
孔子认为“仁”这一本质的实现离不开社会群体的存在。“仁”从人,从二,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实现和完成的,“爱人”本身就内在包含着与他人相接的意思。孔子曾言:“鸟兽不可与同群”,人与世间其它万物存在着本质的不同,但人与人在类本质上却是“性相近”的。正是这种“性”的相近,让人与人之间的“爱”得以可能。与宗教化的抽象之爱不同,儒家的爱是发端于具体的现实生活当中,以日常人伦为基础。“爱人”始于事亲,终于爱人。因此“仁”的发端也以“亲亲为大”,除此之外还须“能近取譬”:“以“类”的角度出发去审视人,以个人推至“人类”,由近自己、近自己最亲近的人扩展至爱一切人。爱全天下的人民,亲全天下的人民。”“性相近”保证了类本质上的相近性,从而让“爱”在人与人之间的推广得以可能,以亲情之爱为发端不断推致,从而形成一个善意的伦理纽带。另一方面,现实中血缘关系的远近,又在“性相近”的基础上形成了亲疏远近的差序格局,由此又有了差异化的多样人际关系。
儒家也注意到了人的异化问题,但与马克思诉诸于异化劳动不同,孔子更多将之视为历史环境差异下主体的丧失。这种历史环境的差异总结起来就是“礼崩乐坏”,成“仁”本是一种完全主动的“由己”之学,礼乐文化的丧失让人失去了主体性,也因此就无法察觉到“仁”的本质。“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正是这种异化的表现。当个体不再关注“为己之学”,则“爱人”就失去了作为主体之我,缺少了主体的“爱”就缺少了推致的内在动力,便无法推行。针对这种丧失主体性的人的异化情况,儒家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其核心就在于重新树立起自我主体,让“为己”之学重新得以可能。从个体自身出发,通过“修己以敬”的方式重新确立主体的地位;由主体再进一步推致仁爱,实现“修己以安人”;当这种爱最终形成一个善意的伦理纽带时,就重新实现了儒家期许中“修己以安天下”的礼乐文明。由此形成了从“修己”出发,进而“安人”、“安百姓”的逻辑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