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客户角度,产生逾期应收账款原因归纳为客户的偿还能力不足和偿还意愿不足两方面。
1.客户偿还能力不足,包括短期能力不足和长期能力不足,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1)客户资金周转困难。客户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或是被自身客户托欠,为了达到转移资金风险的目的,就会托欠,一般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付款或拒绝付款。
(2)客户整体项目推进受阻。由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产品主要以非标配套设备产品、EPC总承包项目为主,合同额大,周期较长,回款情况往往与客户上游项目整体情况和行业产业波动密切相关,整个项目一旦遭遇延期、暂停乃至下马,随之引发的便是客户资金紧张或赖账,从而导致大量货款无法正常回收。
2.客户偿还意愿不足,主要分为销售服务问题和蓄意拖欠两种情形,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1)客户疑问得不到解决。许多时候,由于没有很好地解决客户提出的疑问,沟通不及时影响客户的付款。比如产品质量、进度无法满足客户要求,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或配件不齐全导致客户拒绝付款或拖延付款。
(2)蓄意拖欠。由于合同里没有约定检验周期,但在合同付款条款里写“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客户就往往以项目整体进展情况为由,对我方设备不予及时验收,以“货物还没有验收”为由拖延付款,从而形成逾期应收账款。或者因定制类产品的特殊性,双方在验收条件、质量标准等方面产生异议后,消极对待我方提出的解决方案故意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