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现阶段各高职院校舞蹈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现状,主要体现出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专业标准不明确导致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不一致。
作为职业院校专科层次的舞蹈教育专业,开办年限较短,国家目前也暂没有统一明确的专业培养标准,各地区各学校对于该专业的定位也各不相同。在16所调研学校中,既有面向幼儿园,培养具有舞蹈特长幼儿教师的;也有面向小学培养艺术教师的;还有近半的学校则是根据社会实际需求,为社会艺术教育行业培养儿童舞蹈教师。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由于校际间人才培养定位的不统一,造成了在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上的不一致,最终形成在课程结构上的差异和课程设置的不合理。
(二) 师资配备结构的不合理,阻碍课程设置的开发与实施。
师资缺乏是制约专业发展和课程设置实施的关键因素,由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开办舞蹈教育专业的学校甚少,未能形成规模和教学体系。目前从事专科舞蹈教育专业的专任教师大部分毕业于专业舞蹈院校的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或舞蹈学专业直接入职,教师自身不具备师范专业教育理论的学习背景或经历,师范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也极为欠缺。师资队伍的整体年龄结构偏年轻、学历与职称整体偏低。由于专任教师知识结构的欠缺,教学中老师较注重自己所教课程知识的讲授,对舞蹈教育专业的系统知识缺乏了解和传授,教学过程中偏重于技能的传授,缺乏理论支撑,部分学校也出现哪方面师资强便在这方面多开设几门课,多增加一些课时,某方面的课程师资不足或没有,则少开或不开的现象, 从而造成课程结构设置的随意化,缺乏合理性。师资团队的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培养和提高过程,师资匮乏等诸多的因素阻碍了课程开设的整体性和全面性,也制约着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三)课程设置与专业定位不匹配,缺乏 “师范性”特色。
舞蹈教育专业的培养既包括舞蹈专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还包括教师教育职业技能的培养。专科层次舞蹈教育专业学生,生源层次复杂,整体舞蹈基础、领悟力较差,目前各高等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目标定位过高或定位不明确,忽视学生实际需求与接受能力。课程设置过于宽泛、专业化,与实际培养目标脱节不合理。由于没有配套的教材,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照搬专门培养舞蹈表演人才的专业舞蹈院校,主干课程以舞蹈表演和技能训练为主,舞蹈专业理论课程偏少,让学生缺乏专业理论基础,对舞蹈的学习也只能流于表面和简单的模仿,不能从根源去学习和理解舞蹈。课程结构中教育理论类课程开设更是极为欠缺,实训体系的建立从模式到平台都不完善,学生舞台实践和教学实践机会和时间有限。整体课程设置忽略了对师范生“会教”的职业技能的培养,缺乏 “师范性”特色。在课程结构中选修课程比例偏小,制约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职业院校2.5加0.5的学制模式,将专科三年学习时间压缩到两年半,最后一学期为顶岗实习。课程多,课程开设时间有限,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对课程的实施也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