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地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交通便利,而土地却较为贫瘠,主要农作物多为经济作物。独特的地理条件使得该地区的商业文化较长江流域其他地区更为突出。近年来,一些学者提出,商品经济模式是长江流域文明化的主要模式,其与黄河流域尤其是中原地区走过了完全不同的道路。在论证这一道路时,则着重提到柳林溪和杨家湾这两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并指出,秭归柳林溪出土了作为贸易商品的大量烛台,而宜昌杨家湾遗址也出土相似“烛台”,疑为自柳林溪输入。[ 何驽:《长江流域文明起源商品经济模式新探》,《东南文化》2014年第1期。]如此说可以成立,则三峡地区商品文化自新石器时代就已萌生并发展起来。
近年来,为配合三峡工程的兴建,考古工作者对三峡地区实施了大批的抢救性考古发掘,相关考古成果十分丰硕。而两汉六朝时期的墓葬遗迹较其他历史时期更为丰富,大量出土的文物证明两汉六朝是三峡区域商品经济大发展时期。本文通过耙疏该时期的相关出土文物,以管窥当时商品交流与商业文化蓬勃发展的盛况。
一、考古所见两汉六朝时期商品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在三峡库区大批抢救性考古发掘之前,由于文献资料对三峡地区的记录较少,学者一般认为直到魏晋时期三峡地区经济文化仍十分落后,副业以农副业为主。[ 蓝勇:《深谷回响》,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 ]手工业商品很少,主要商品是盐,城市都不是具有商业意义的城市,完全是官员和军队居住的城堡。[ 陈可畏:《长江三峡历史地理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后期虽有学者指出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峡地区的井盐业和水稻运输由于战争与移民的推动而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任桂园、胡定平、周延操主编:《三峡历史文化与旅游》,巴蜀书社,2008年。]但对三峡商品流通的研究也仅限于盐业。
本文通过对考古报告的耙疏。以数量多且同一区域不同地点或不同区域不同地点出土物相同或相似为作为依据,论证两汉六朝出土文物中诸如:陶器、瓷器、饰品、随葬明器等在当时也作为商品批量生产和广泛交流。
此外本文认为三峡地区作为交通要道对其商品交流的研究不能仅仅限于商品输出,还要考察其入境商品和过境商品。典型的入境商品如珍珠的发现就很能说明问题。其他与荆楚、巴蜀甚至中原类同的出土物的发现也证实了三峡地区与外界商品交流的频繁。
1.陶器
陶器是三峡地区汉代墓葬中出土数量最多的文物。
大量出土的陶器既可直接作为商品交换,也可作为容器承载和加工商品。三峡地区是两汉六朝时期重要的盐、丹砂产地。盐和丹砂在提炼和运输的过程中陶器无疑是比较廉价又适用的容器选择。陶器作为商品运输容器在三峡地区古以有之。据南朝范晔《后汉书·西南蛮夷列传》载“巴郡·南蛮郡,本有五姓……又各令以土为船,雕文画之,而浮水中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皆沉,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禀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其中“土船”有很多学者考证为装载陶器之船。既然这项技能重要至可以决定首领之位。一定是其对于部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是单纯为浮船而浮船。三峡地区农业落后,居民需要通过交换获得生活物质。更进一步推测船“从夷水至盐阳”,这里的“盐阳”虽今不可考,但由名字推断极有可能是当时的盐产地。古巴人善制盐和丹砂,这些陶器装载运输的极有可能是盐水、盐。故这里用船装载陶器作为运输商品的载体可能性极大。且对于部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足以决定首领的遴选。考古发现也证明了这一点,2003年5月考古学家在忠县瓦渣地遗址,发现了用以制盐的陶器残片堆积层有十余米厚 。[ 记者黄豁:新华网重庆2003年5月8日电。]2005年6月,作为重庆三峡博物馆的重要文物——古人制盐用工具,商代至战国的800个圜底罐从忠县运至重庆展出,并被文物专家还原为一座古人制盐作坊。[ 记者孙须:重庆商报2005年6月3日。]
由于对陶器的大量需求,三峡地区的本土制陶业也发展较快,这集中体现在陶窑的建造上。三峡地区两汉遗址中均发现有数量可观的陶窑,且发展较周边区域优先。其中:忠县上中坝遗址发掘的3座汉代龙窑是四川盆地迄今发现时代最早的龙窑。[ 重庆市文物局、重庆市移民局:《忠县上中坝遗址发掘报告》,《重庆库区考古报告集1997卷》,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608页。]可见当时,三峡地区制陶技术在整个巴蜀地区都是发展较快的。
在对汉代三峡地区出土的陶器的整理中我们不难发现它们与域内及整个巴蜀地区陶器形制的相似性。如:万州安全墓地出土器物中,陶釜、圜底罐,都明显带有地方特色,M1的I式釜(M1:10)与忠县涂井蜀汉崖墓的I式釜[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忠县涂井蜀汉崖墓》,《文物》1985年7期。](M13:12)相同。M1的B型罐(M1:21)、M4的A型罐(M4:13)与丰都汇南的C2式罐[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丰都汇南两汉-六朝墓发掘简报》,《四川考古研究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6年。](M18:85)相同。[ 重庆市文物局、重庆市移民局:《万州安全墓地发掘报告》,《重庆库区考古报告集1997卷》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544页。]但较吴越及中原地区还是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这种封闭性一方面说明三峡地区的制陶业基本能满足域内需求。另一方面,由于交通原因,地方文化特征仍在相当程度上存在。
2.瓷器
瓷这里主要指青瓷,是六朝时期三峡地区最典型的出土物,并作为考古判断为六朝文化层的重要依据。可见其出土数量之大。六朝时期,瓷器以其优越的性能和美观度,迅速取代了陶器。其性质与陶器一样既是商品也是商品的承载器。大量瓷器的出土体现了当时商品生产、交流的繁盛。
与汉时期的陶器不同,三峡地区内青瓷不仅与域内及整个巴蜀地区的青瓷联系紧密,也与下游荆楚吴地区有一定联系。如:巴东茅寨子湾遗址[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文物局编著:《巴东茅寨子湾遗址发掘报告》,《湖北库区考古报告集(第一卷)》,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01-133页。]:M4、M5、M6诸墓所出青瓷多见于长江中下游吴、西晋间墓葬,其中B型I式瓷罐与南昌西晋墓、D型瓷罐与南昌吴高荣墓分别所出的四耳罐非常相似,青瓷壶与武昌吴墓的盘口壶相似。M5的A型II式陶瓮同M4所出,且该墓青瓷B型I式罐的敛口、方格纹特点同于南昌吴高荣墓,器身宽矮特点同于南昌西晋墓分别所出四系罐。M6的E型瓷罐与南昌吴高荣墓盘口壶,F型瓷罐与鄂城吴墓的四耳小罐均非常相似。M9:2C型III式瓷钵与长沙东晋墓的瓷碗基本相同。[ 参考1.江西省博物馆:《江西南昌晋墓》,《考古》1974年(6)。2.江西省博物馆:《江西南昌吴高荣墓的发掘》,《考古》1980年第3期。3.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武昌连溪寺东吴墓清理简报》,《考古》1959年(4)。4.鄂城县博物馆:《鄂城东吴孙将军墓,考古,1978年(3)。5.蒋赞初:《长江中游六朝墓葬的分期和断代》,《中国考古学会第三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6.高至喜:《略论湖南出土青瓷器》,《中国考古学会第三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M7:A型青瓷罐,高领、广圆肩和通体方格纹,与宜昌前坪东汉IV式罐(M30:1)基本相同,在广州西汉前期也见到类似器物(M1088:1)。[ 广州市文管会等:《广州汉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
同样的情况在其他墓葬中也均有体现。这里不作一一列举。这些相似与类同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六朝时期三峡地区的青瓷作为商品有了范围更广交流,青瓷制瓷技术的传播也更加畅达。由此也可以看出相较汉代,六朝时期三峡地区的航运交通有了很大的发展。
3.随葬明器
明器虽也多为陶瓷所制但在功能上与陶瓷器有很大差别,因此分开论述。明器由于其功能的单一性,和礼制风俗的统一性,又使得作为商品的批量生产其形制的相似性更为突出。这种相似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同一时期峡区内随葬器物的组合类同。另一方面是单个器物在区域内也能找到大量相似相同品。
如:丰都县长江沿岸的低矮坡地山梁上分布着十六七处墓群,墓葬数量当以万计。[ 重庆市文物局、重庆市移民局:《丰都杜家包汉墓群发掘简报》,《重庆库区考古报告集1999卷》,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681-701页。]其中既有土坑墓,也有砖室墓,时代从西汉晚期一直延续到六朝时期,时间跨度达600余年。在整理其中随葬品时,考古人员发现:土坑墓的随葬明器均为陶器组合的罐钵等生活用具,而砖室墓中均以侍俑、武俑、乐俑、陶房、禽兽俑为主的组合。且在和三峡地区的其他同时期墓群的资料对比中,发现该墓群及其附近的诸多墓群中器物存在大量雷同现象,如在巫山麦沱墓群中也发现有与该墓出土C型舞俑、B型执袋俑相同的器物。可见在当时财富身份相当的阶层基本也采用同类组合的随葬器。
随葬明器中还不乏一些跨地域较远的相同出土物。如:宜昌前坪东汉墓[ 朱世学、周百灵编著:《三峡湖北库区墓葬初步研究》,.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242页。]:M18所出IV式仓与陕县刘家渠102号墓出土的IV型仓、洛阳烧沟1037号墓出土的异型仓相同。[ 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河南陕县刘家渠汉墓》,《考古学报》1965第1期。]
以上现象表明随着交通的发展,三峡地区的墓葬礼制逐渐与其他地区统一,与之相应的随葬品也成为规模化、流通化的商品。
4.饰品
饰品在汉六朝时期的三峡墓葬中也出土颇丰。金银铜等金属饰品由于其取材和做工都较为普遍,也易通过其他方式交流。故本章选取产地限制的珍珠、玛瑙和工艺较为限制的琉璃饰品解析其商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