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仅仅只有文本要素还并不足以建立一个明星与“权力”融汇交织的感知体制,媒介本身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一)法庭片的“议程设置”
英国文化研究和法兰克福学派竭力将媒介与社会实践的其他领域经济学和政治学联系起来,研究媒介如何使文化受到各种商品化策略和国家权力的支配和操纵,美国传播学者哈罗德·拉斯韦尔曾对媒介权力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万能媒介理论,认为传播媒介具有塑造人的信念和行为的力量。以及麦克卢汉认为拥有绝对力量的是媒介本身而不是媒介的内容。因此出现了另一种对权力的描述,即权力存在于大众传播媒介所设定的“议程”中。在新闻媒介中,议程设置(agenda —setting)“可以通过版面或栏目编排 , 包括标题的大小 、报道篇幅的大小 、位置的先后等向人们提供接收与认知的顺序……告诉受众‘该想些什么’” ,并且这一过程往往奏效,使得公众觉得这一议题重要,这就是媒介会与权力建立联系的原因——即议程设置就是一种控制,而控制就是权力的体现。
那么,如何将媒介视域下的“议程设置”引入法庭片的讨论?借用李普曼在《舆论学》中“拟态环境” 的概念,即“人们对客观环境的认识只能建立在媒介所反映的客观现象上。这种媒介反映不可能是对客观环境的复制 , 只能是选择性地重构, 是媒介虚拟化的能动反映”,电影中的法庭就是一种“政治拟态”,与新闻一样作为一种媒介,选择性地重构了一个客观现象。之所以用“政治”作为前缀,是因为在很大一部分法庭片中,无论是对真实事件的因果决断,还是对各方权益的冲突激辩,实际上都属于公共领域——政治最重要的元素之一。
在通俗文化生产体系中,法庭与新闻媒介共同进行了议程设置,令公共概念的相关讨论进入大众的视野。“刑事庭审是美国民间传说的一部分。假如有某项疯癫和专横的规定,禁止播放刑事司法的运作实况,或禁止拍摄关于法庭审判的电影,或禁止播放有关警察的广播节目,很难想象包括小说、杂志、电影及电视节目在内的通俗文化会是个什么样子。”由刑事案件可以牵扯出一整个通俗文化生产体系。“性、浪漫史、娱乐圈、以及富豪与伤风败俗认识的生活方式。......每年都有这种耸人听闻的审判,它们通常与嫉妒、三角恋爱等相关联[ 1907年,哈里·k·邵谋杀斯坦福·怀特的案件轰动全美。怀特是美国最著名的建筑师之一,他的事务所设计了美国先驱者大楼以及纽约殖民地俱乐部。而谋杀的原因是出身名门的邵去了一个名叫伊芙琳·内斯比特的女孩,他是百老汇知名的“佛洛拉多拉女孩”(Floradora girls)之一。在法律技术上,邵的辩护是“暂时性精神失常”(temporary insanity)。但是真正的辩护则是怀特是骗子、卑鄙无耻的男人、暴发户,在邵的妻子还是个女孩是,怀特便下药使她昏迷,奸污了她,夺去她的贞操。有关这个刑事案件的审判是“如此引人注目......几乎吸尽了全美新闻界的文字描述池塘中的墨水”],充满了诲淫诲盗的暗示。每天的报纸不惜添油加醋。它们变成细节丰富、高潮迭起的戏剧(其中有些属于凭空捏造)。”最初,只有少部分人可以亲临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现场,大多数人都在广播电台收听实时播报,或者在每日早晨发售的报纸上追踪案情进度。因此,每当出现最新证据,或者进入新程序时,就会有一群人冲到电话机旁实时播报,主播扛着麦克风解说,新闻记者围坐在法庭外,这些都成为以法庭为中心的通俗文化生产体系的一部分。在照相机还没有出现的年代,法庭上坐着速写师[ 法庭速写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塞勒姆女巫审判案(Salem Witch Trials) 。据说,当时就有记录审判过程的画作出现,而在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反应这桩特大冤案的画作一直层出不穷。后人用各种方式记录着这起案件。一幅为电视播出而绘制的速写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审判一结束,电视马上就能播出。这些画师通常使用粉彩作画,也会用铅笔、炭笔或其他适宜进行速写的材料。在繁忙的法院系统工作的一个自由艺术家,可以工作每周45小时。他们可能会按幅收取报酬,也可能收取每日佣金。],将法庭上的一幕幕留在画笔下,可以卖给电视台、通讯社、报纸,出售给那些想要记录某一重大案件的律师或法官,也可以作为机构档案出售——如果这些画作描绘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审判。当然,这一职业始终存在,因为在审判中神圣的法庭不允许照相机闪光灯的侵扰,而一旦审判结束,那么四面八方的闪光灯纷纷试图在第一时间捕捉当事人的反应与神态——新的媒介丰富了这一生产体系的供应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