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的实践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率先进行。美国是生命教育的发源地,自华特士提出了生命教育的理念之后,从20世纪60 年代起,生命教育逐渐在美国不同等级、不同层面的教育中占据重要一席。其中,对于高校学生主要进行的是生死观方面的伦理价值教育。
英国的教育学家普遍认为,生命教育不仅仅是对个体自身生命的关注,同时也是要让个体去关注社会,培养个体关注社会的能力。因此,上世纪末,英国紧跟美国步伐,将生命教育作为重点教育项目推行,将生命教育课程打造为主、辅相结合的模式,在实践中构建起生命教育主体课程及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的生命教育体系。
我国高校生命教育起步相对较晚。直到本世纪初,港台地区教育界才开始重视并发展国民的生命教育,台湾教育界将2001年视为其“生命教育”年,开始重视并大力发展其生命教育;香港教育学院也在2002年提出以生命教育整合公民教育及价值教育,成立生命教育中心,设置相关课程,引导学生在生命、生活、生存方面的认知与整合。2005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率先开设了生命教育课程,从生命的伦理价值观层面、生命个体的心理危机层面、生命个体救助层面指导大学生对于生命的认知。在国家的层面上,2010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具体指出了国家的教育方向应该“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生命教育首次被写入国家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生命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支持。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此后,国内不少高校将生命教育纳入公共教育、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中。如复旦大学大学开设“生命教育研究”选修课,武汉大学开设“生命教育大学生读本”通识课,云南省更将“生命·生存·生活”主题教育作为高校素质教育课程广泛开设。另外,还有一些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将生命教育作为其专业课程开设,结合专业内容,对学生进行特色讲授。如广东药学院等高校开设的死亡教育课程,淮南师范学院社会工作系开设的生命教育专业必修课程等,将生命教育作为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