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代白居易《金针诗格》中提出:“诗有二家:一曰有诗人之诗,二曰
词人之诗。诗人之诗雅而正,词人之诗才而辩”,“诗人之诗”的概念在古代诗歌批评史中就屡见不鲜。随着诗歌创作和理论的不断发展,清中叶方贞观在《辍锻录》中对“诗人之诗”的概念和内涵作出了鞭辟入里的阐释,集此前之大成,被清代诗坛广泛接受:
有诗人之诗,有学人之诗,有才人之诗。才人之诗,崇论闳议,驰骋纵横,富赡标鲜,得之顷刻。然角胜于当场,则惊奇仰异;咀含于闲暇,则时过境非。譬之佛家,吞针咒水,怪变万端,终属小乘,不证如来大道。学人之诗,博闻强识,好学深思,功力虽深,天分有限,未尝不声应律而舞合节,究之其胜人处,即其逊人处。譬之佛家,律门戒子,守死威仪,终是钝根长老,安能一性圆明!诗人之诗,心地空明,有绝人之智慧;意度高远,无物类之牵缠。诗书名物,别有领会;山川花鸟,关我性情。信手拈来,言近旨远,笔短意长,聆之声希,咀之味永。此禅宗之心印,风雅之正传也。
依方贞观所见,“才人之诗”能“崇论闳议,驰骋纵横,富赡标鲜”,“学人之诗”常“博闻强识,好学深思”,而“诗人之诗”则要有高远空明的意境、融性情于万物中的深切情感、信手拈来却言近旨远的韵味。“诗人之诗”的内涵显然近似于唐诗特色,翁方纲曾言“齐梁以降,才人诗也;初盛唐诸公,诗人诗也”。
将诗歌创作分为“才人之诗”、“学人之诗”和“诗人之诗”的不同类型,势必会涉及到三者的优劣评断问题,方贞观的态度一目了然,自是以“诗人之诗”为传统“风雅”精神的承继者。在清代主流诗坛中,像方贞观这种推崇“诗人之诗”的诗学理念是极具代表性的,程晋芳感叹道:“夫诗有诗人之诗,有学人之诗,有才人之诗,而必以诗人之诗为第一。”
黄仲则生于乾隆年间,而雍乾时期朴学之风大盛,渗入到诗歌领域便产生了以学问、考据为诗的现象,以标举“肌理”说的翁方纲为代表,推崇考证诂训的“学人之诗”风靡一时。黄仲则虽不能免俗的受到这股风气影响,创作过此类作品,但是大部分诗歌创作仍与时人迥异,意境高远,情真意挚,具有鲜明的个人色彩,是典型的“诗人之诗”。
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诗人”,黄仲则的诗歌创作有两方面的艺术特色。其一是黄仲则个性狂放,行事不羁,为人倜傥有奇气,在他的诗歌中也流淌着一种大胆超脱于世俗、任由性情和才力纵横的“逸气”。这种“逸气”几乎贯穿了《两当轩集》中全部的诗歌创作,具体表现为沉郁哀凄和清越俊逸两种风格的交织杂糅。张维屏题仲则诗集时有云:“黄生抑塞多苦语,要是饥凤非寒虫”,他正是看到了黄仲则诗歌风格的多样性,“抑塞苦语”是仲则无可奈何受困于“穷”“苦”“孤”“病”下的悲哀现实,“是饥凤非寒虫”则强调了黄仲则性本狂涓、高蹈不群的人格精神贯注于他的诗歌中。另一方面与黄仲则自身坎坷的生平经历息息相关,“好作幽苦语”是仲则诗歌创作的显著特点,无论是对生活中贫苦疾难的书写,还是对胸腔中疏狂意气的发扬,亦或者是对往日里梦幻爱恋的追逐回忆,无不洋溢着肆恣盎然的情感色彩。酸楚哀怨也好、欢愉忧伤也罢,尽是他酣畅淋漓、“下笔情深不自持”的肺腑之言。这种不加雕饰、自然天成的“深情”特质,极易引人共鸣,为之传唱。洪亮吉云:“诗至今日,竞讲宗派。至讲宗派,则诗之真性情真学识不出。”在崇尚温柔敦厚诗教的乾隆诗坛,黄仲则“诗人之诗”的出现无异于一道飞速划过黑夜,灼灼生辉的闪电,超轶时辈,被论诗者赞誉为“乾隆六十年间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