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师范生从师素质的内涵
从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来看,一些学者认为师范生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初期阶段。富勒是最早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学者,他将教师专业化发展分为教学前关注、早期生存关注、教学关注和关注学生这四个阶段。后来我国学者陈琴等人在《论教师专业化》一文中将教师的专业成长分为五个阶段:准备阶段、求生阶段、巩固阶段、更新阶段和成熟阶段。从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师范生是教师的一部分,对于师范生的培养是教师教育的职前阶段。因此,可以根据教师所具备的素质去探讨师范生所应具备的基本从师素质。
对于教师素质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对其定义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从业人员”。而不同的学者也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唐松林、徐厚道认为,“所谓教师素质,指的是教师应具备的一种职业品质。这种职业品质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分别为教学生求知的素质、教学生做人的素质、教师如何有效地教书育人的素质。” 林崇德等人将教师素质定义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决定其教育教学效果、对学生身心发展具有直接而显著影响的心理品质的总和。”根据不同学者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教师素质具备以下几种性质。
第一,因教师这一职业特殊性,故教师素质也具有特殊性。教师教育的主体是学生,其教育活动需要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而展开。教育素质与教师、学生、教育活动需紧密联系。第二,教师素质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教师素质需要在先天存在的生理、心理条件的基础上,经过后天的锻炼、训练而养成,对教师的培养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长久的过程。第三,教师素质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其内部要素之间紧密结合,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教师素质综合体。如林崇德等学者所言,教师素质是“心理素质的总和”。
通过对教师素质内涵的把握,本文认为师范生从师素质与教师素质具有共通性,师范生从师素质是在人的先天生理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教师教育以及自我发展的方式,而逐步养成的具备时代印记的思想、知识、能力等各方面满足职业需要的职业品质。教师素质是在先天生理条件之上,经过科学的锻炼、系统的教育以及课堂实践而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