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解认识不到位
教学督导是监控管理办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是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是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督导工作作用重大,不可替代。但少数督导对督导工作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定位不准,缺乏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工作开展层次较低,积极性与主动性不强。
(二)有效工作不到位
对督导工作的理解认识不到位,严重影响督导工作成效。一是独立开展督导工作的模式没有形成,督导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体现。二是规范有序的督导工作意识没有树立,督导工作的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督查和约谈记录等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三是督导工作质量没有保证,个别督导甚至没有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为应对听课任务检查,有明显的“抄课”之嫌。四是督导工作的价值和作用没有体现,二级学院督导组没有在本学院发布相关通报文件,没有发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解决问题、督促整改问题的作用。
(三)学习研究不到位
教学督导对于国家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专业评估认证标准、新一轮审核评估标准等方面学习不够;对于教学内容对教学目标的支撑情况,学生能力培养的达成情况,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举措等方面的关注不够;对于督促持续改进和督导成果的应用,形成“督教”“督学” “督管”“督改”“督用” 的“五督一体”闭环工作体系的思考研究不多;对于学校教育教学面临的普遍性问题、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深入。
(四)示范引领不到位
教学督导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以本为本”和“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好“四个引路人”,成为“四有好老师”等方面为广大教师示范引领的意识不强,帮助青年教师过好 “助教关”“备课关”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指导引领学生学业、职业发展与就业规划等方面的工作不深入,成效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