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原因
首先,运动器材没有统一标准,体现在各地区木球运动队的护具有较大差异,护具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技战术水平的发挥,因为手套、护腿板、护膝的不统一,导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竞赛的公平性,此外还会增加受伤的风险性。具体情况是,有些老牌队伍使用更全面的护具(防爆手套、橄榄球护腿板);年轻的队伍则使用常规护具(防滑手套、足球护腿板)。其次,木球运动的球体呈椭圆形,球体较小(长9cm,周长18cm),在比赛中击球后球的运行轨迹不定很难控制,增加比赛难度;击球板形状像步枪尾部的枪托,全长70厘米,用较硬并有一定韧性的的木质材料制成,在激烈的比赛中击球板破损较为严重,球和击球板的问题严重影响比赛观赏性和流畅性。
2客观原因
首先,木球运动的比赛缺乏,且周期较长。主要聚集在回族等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运动,以及部分地区的民运会和全民运会会举行相应的比赛,一方面比赛周期太长不利于优秀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把木球当成政治目标来完成,并没有深入挖掘该项目的竞技前景和健身作用,少有涉及木球运动的精神文明建设。其次,木球运动缺乏宣传力度,一方面在全民会上没有木运动项目的比赛直播,现场观看人数较少,并且赛前相关部门未进行宣传和报道;另一方面在网上几乎没有关于少数民族木球运动技术、训练、比赛的详细介绍或教学视频。再次,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滞后,教练员专业能力不足,训练效果不能得到显著提升;裁判员因比赛少缺乏执法经验,出现一些争议判罚。从次,木球运动的运动训练理论的相关研究处于原始阶段,大都是借用和参考类似运动的规律和训练方法进行训练,从而使木球在现代竞技体育的道路上缺乏了自身运动规律,阻碍进一步发展。最后,参与木球运动的人群单一,一般都是高校学生或教师,少有青少年队伍,至今未有女子队出现,严重影响木球运动多元化的发展。